财经政法类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研究
——基于对5所高校财经政法类学生创业能力的调查
2012-08-26张文强
河南社会科学 2012年4期
张文强
(武汉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2)
财经政法类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研究
——基于对5所高校财经政法类学生创业能力的调查
张文强
(武汉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2)
财经政法类大学生创业不仅是学生自我发展和适应就业新形势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通过对财经政法类大学生创业能力的调查,发现财经政法类大学生在创业方面还存在信心不足、不了解创业政策、知识储备不够、创业实践少等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培养财经政法类大学生的创业能力:一是学生要重视培养自身的创业能力;二是要发挥大学的主体作用;三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机制中的主导作用;四是积极发挥企业的助推作用。
大学生;财经政法类;创业能力;培养
大学生自主创业,不仅是大学生成才的重要模式,也是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途径。财经政法类学生思想活跃、接受新事物快、适应能力强,掌握一定的经济、管理、法律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在创业上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是,由于学生在校期间缺少系统的创业知识培训和创业实践锻炼,大学生自身的创业能力存在不足,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的人数较少,创业成功率较低。因此,加强对财经政法类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其创业能力,具有一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