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央企社会责任报告
2012-08-25吴中宝
中国报道 2012年3期
吴中宝
吴中宝经济学博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工业经济研究室主任
对中央管理的企业而言,2012年是它们积极履行社会责任(CSR)的“冲刺年”。首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所有中央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最后期限定在2012年底。其次,《中央企业“十二五”和谐发展战略实施纲要》的发布为中央企业在新时期的发展指明了新的战略方向。而预计今年制定发布的《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指引》,将进一步为推进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框架指南,从而更好地提升中央企业履责绩效。
难题绕不开
自从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对中央企业这一“共和国长子”的改革就一直在摸索中持续前行。
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中央企业连年取得骄人的经营业绩,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每年均获得高位数增长,但如何实现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的平衡,发挥中央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中的表率和示范作用则一直是中央企业改革过程中绕不开的一个难题。
定期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是全球优秀公司的通行做法,也正好可以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宣传手段和考核依据。但这一做法早期并不被中央企业所重视,2006年仅有5家中央企业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为此,国资委于2007年12月29日签署、2008年1月4日正式下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首次在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理念、目标等方面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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