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乐德”教化与“诗亡隐志”的演诗艺术实践
2012-08-15杨隽
文艺评论 2012年8期
杨 隽
宗白华先生云:“心灵必须表现于形式之中,而形式必须是心灵的节奏。”①
在周人看来,与“乐德”思想体系具有统一性的是《诗》的情志,周人选择了诗、乐、舞融为一体的演诗艺术形式承载思想、表达情感,如《尚书·舜典》云:“诗言志,歌咏言,声依永、律和声”②,楚竹书《孔子诗论》简1亦云:“诗亡隐志,乐亡隐情,文亡隐言”③,“诗言志”与“诗亡隐志”理论意义的生成是以周代“乐德”思想为语义内涵,以周代演诗综合艺术为载体,是呈现周人心灵节奏的重要途径,相比于“诗言志”,“诗无隐志”强调了诗乐舞融合的演诗艺术形式对抒发情志、诠释思想的重要意义。
诚然,语言相对于音乐、舞蹈更能明确地传达情感与表述思想,但不可否认,语言自身在表达上总有“言不尽意”的缺憾,音乐与舞蹈对情感的感染力显然超越了语言,正因为如此,人类最早是用音乐和舞蹈表达对天地自然的模糊迷狂的膜拜,这时人类的自我意识既不复杂也不明确,限于这种文明程度,音乐、舞蹈的韵律对宣泄情绪、抚慰情感的力量显得尤为突出,与此同时,与人类懵懂不识的阶段相依存的是语言发展的滞后,而且语言的发展原本就依赖于人类思想意识的成熟与丰富,当人类拥有了复杂的内心世界势必追求语言更为准确生动的表达效果,但无论如何,语言表达的局限性始终客观存在,而音乐、舞蹈能够运用形象化的表演完美弥补语言的这一缺陷。周代礼乐制度规定下的“乐德”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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