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如何作好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2012-08-15
山西建筑 2012年25期
(霍州市正轩建材检测有限公司,山西霍州 031400)
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建设部于2000年出台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该《规定》的颁布实施,不仅明确了现场材料见证取样检测的要求、范围及数量,更为强化建材质量管理乃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供了法律政策依据。通过对《规定》的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实践,就如何作好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归纳总结如下。
1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需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委派的见证员见证下,对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施工现场按标准取样或制作试件,并将所取样品或加工制作的试件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管理程序。
2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因建设工程的工程类别和结构形式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概括起来,只要是建设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不管数量、品种多少,均需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具体可分为三大类:
1)原材料类,如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水泥、砂子、石子、钢筋、机砖和小型砌块、防水材料等。2)半成品类,如各种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钢筋连接接头试件等。3)掺加剂类,如商品混凝土的各种掺加剂等。
3 资质资格要求
顾名思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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