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课程背景下中学音乐和谐课堂的构建
2012-08-15易昱
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2年6期
易 昱
(黄石市第八中学,湖北 黄石 435002)
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有这样一句名言:“教育的艺术不在于传授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鼓舞”[1]。因此,教师在日常音乐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比传授知识更重要。要让学生成为开拓型、创造型的一代,就要从小培养他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善于创造性思维的能力。作为一种情感艺术,音乐能带给人们无限想象的空间,培养人们的创造性思维。但在现实的教育中,音乐的魅力并不等于音乐课的魅力,喜欢音乐也并不等于喜欢音乐课。
笔者在课堂教学中做过相关调查,结果表明: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喜欢音乐,但却只有20%的学生喜欢上音乐课。这一结果,是值得每一位音乐老师深思的。
一、当前中学音乐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观念与新课程的教学要求不适应
对于非音乐专业的学生来说,音乐课设置的教学要求是从艺术欣赏角度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即创造性思维。通过培养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学生可以渐渐品悟到音乐所特有的艺术魅力,在陶醉中形成想象力,培养创造性思维,陶冶情操,净化心灵,同时,也能在紧张的学习之余得到放松。当前的音乐教育观念,往往重在传授基本乐理知识和音乐技能,把充满欣赏性和艺术性的音乐教育变成了僵化的知识教育,把本应成为学习主体的学生变成了被动的知识接受者。这与提高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的新课程教育目标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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