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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满文档册及其史学功能

2012-08-15鲍虎欣

关键词:清史满文史学

鲍虎欣

(偃师市文物旅游局,河南 偃师 471900)

历史由过去的事件构成,档案是历史事件所遗留下来的真实证据。两者虽然不属于同一事物,却具有特殊的对应关系。档案因具有原始、真实的史料价值而受到史学研究者的青睐,由此产生了档案利用与史学研究之间不可割裂的密切联系。对于档案利用与史学研究之间的这种关系,中西方的档案学界与史学界有着同样的认识。西方档案工作者自豪地称自己为“历史学者的助手”,中国的档案工作者和史学研究者更是以周恩来同志的鼓励自勉,学习司马迁利用档案进行历史研究。近年来,清史编纂及清史研究不仅是中国史学界的一件大事,而且还引起国际学术界的关注。在清史编纂过程中,满文档册的重要性及其与清史密切的学术关系得以彰显。本文拟对此作一探究,不足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关于满文档册

档案,满语作dangse,汉泽为“档子”、“档册”或“档案”。它是研究清史的基本史料,亦可称为第一手资料或直接资料。早在清太祖努尔哈赤时期,清朝就已经开始用本民族的满文文字来记录档子并且编汇成册。满文档册在记事上有确切的时间观念,并且具有内容广泛而记述详细的特点,举凡战争场面、对外交涉、行政规章、八旗事务、经济生活、社会习俗、案件纠纷等大小事件皆有记述,内容十分丰富。努尔哈赤政权利用其进行行政管理和政治统治,可十分便捷地查询以往记录。而满文档册历年的记事,以编年体形式贯穿一线,而不是零散的文书、案牍的简单堆积,因而完全具备了历史载籍的性质。在满文档册开始记录之初,就已申明这将是记载汗的“一切善政”的“经常的书”[1],明确表达了要记录历史以传世的史学意识,即在主观上有着使记事性档册成为历史载籍的动机。因此这种满文档册,实为行政档案与历史载籍的结合。

从档案管理学的角度考察,可知清朝的档案制度建设是官方史学活动的基础,因历次编纂实录或其他史籍,都要调集各类编年体档册作为主要史料依据。这种做法肇始于清太宗时期编纂《太祖武皇帝实录》,所以有清一代的编年体档册不仅在编存体制上带有入关前的本民族文化特色,而且在官方史学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具有本民族早期形成的因素。

在清代,满文档案分别隶属于内阁、军机处、宫中、内务府、宗人府等处。迄今保存完好无缺的满文档册文书数量繁多,内容丰富,为清朝以前历代封建王朝所望尘莫及。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的明清档案总数达1000 多万件(册),其中明代档案仅3000 余件(册),仅占馆藏档案的3‱;而馆藏满文档案至少有160 万件(册),约占馆藏档案的1/6。满文档案的内容,涉及有清一代300 年间的方方面面,为研究清史、满族史、东北民族史以及全国五十多个兄弟民族史提供了丰富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第一手历史文献资料。众所周知,除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之外,台湾故宫博物院所藏满文档案文书亦有几十万件(册),其中不乏珍异稀见之品,辽宁省档案馆也有数以万计的满文档册,且不乏珍本善本。三者合计,满文档册可达二百万件(册)以上。从内容上看,这些满文档案资料主要是清朝中央政府及其与各省地方政府的原始档案和来往文书。需要指出的是,除上述三馆之外,其他如吉林、黑龙江、内蒙古、西藏、新疆等省区也藏有数量可观的纯满文的,或满汉、满蒙、满藏、满维合璧等多语种的各类文书档案。公私所藏,目前尚无法作出准确的统计。

二、满文档册具证史功能

关于满文档册的证史功能,清史学家王钟翰先生深有体会,他在其论文《满文档案与清史研究》[2]中有专门的阐述。王先生指出,他在20 世纪撰写《明代女真人的分布》一文对《明太宗实录》永乐四年(1406 年)十一月己亥(二月三日)设立撒尔忽一卫的所在地进行考辨时发现,日本著名学者和田清氏指出的撒尔忽即《辽东志》卷九中所说的“海西东水陆城站”中撒鲁温站,亦即见于《清内府一统舆地秘图》和Danville《地图》中的“Sargou Kajan”,在今黑龙江畔与乌苏里江合流下面的撒尔湖(Sargu)附近。王先生认为具体地点是没有问题的,但问题是当时居住在这一带的女真人,明末清初叫虎尔哈人,清朝叫新满洲人,他们当时的居住情况究竟怎样?依据当时的其他史料此疑问难以解决。后来王先生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寻得《军机处满文月折档》乾隆七年(1742 年)二月初八日宁古塔将军鄂弥达(Omida)用满文写的《为清查世袭佐领原因事》一折,证实清代的萨拉库是明代的撒尔忽的旧址,位于今黑龙江下游右岸敦敦河与巴勒尔河(今俄罗斯宏格力河)之间的撒尔湖畔。关于正史中的撒尔湖、撒尔忽、撒鲁温、萨拉库与萨尔和均系满文Sarhe 或Sarhu 的音同译异。由此可知,《满文月折档》证明明代女真人撒尔忽卫定点在黑龙江下游右岸的萨拉库湖畔,这的确是一个确凿无误、令人折服的满文档案补证历史文献的实例。

此外,王先生还举出他在研究清代旗地性质等问题中所体会到的满文档案的证史功能。众所周知,此前的国内外史学界关于满族土地所有制的特殊形式——旗地的研究文献基本局限于有关旗地的租、押、典、卖等契约文书,其中大部分文书都属于乾隆以后的汉文房地契约,而顺、康、雍三朝的满、汉文房地契约则几付诸阙如。作为封建地主所有制的重要标志之一的土地买卖和租佃关系,清代官私文书中偶见少而零散的概括性言词,更遑论旗地买卖的典型实例。在研究难以深入的情况下,王先生借助旧藏康、雍、乾三朝四份满汉文旗地典卖房地契约,即康熙三十二年(1693 年)三月初二日立的残缺的满文卖房契约、康熙五十五年(1716 年)正月十八日立的满汉合璧的典地契约、雍正十二年(1734 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立的满汉合璧的卖地契约、乾隆二十年(1755 年)四月二十六日立的汉文的不同旗交产契约等,分析廓清了清代旗地的基本形态,即旗地作为清代满族社会生活中土地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清初是不许买卖的,只能有典、押、长租等变相的买卖行为和租佃关系;进而向前发展,才准许同旗交产而不许越旗交产;再向前发展一步,才准许不但同旗交产而且也准许不同旗交产”[2]。

上述事例充分证实了满文档册所具有的证史补史的社会功能。

三、清朝实录为清代档案史研究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满文档册中保持有浓厚的少数民族特色。如清太祖实录中每页书写有满、汉、蒙古三栏文字,还绘入83 幅战争图;清朝建立以后,特别是经过热衷儒学的康熙仿从汉制的一系列改革,重新编纂的三朝实录在体式、义例、书法、语词使用等方面,都接近了明代的实录,但是有一项重要内容始终与明实录大相径庭,即清实录没有像明实录那样插入大臣的简要传记。这个特点,是清代实录除写成满、汉、蒙古文三种文本之外,另一个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史学因素。[3]

朝廷设置馆局纂修一朝皇帝的实录之制,源自唐朝贞观年间。由于唐实录纂修时期,纪传体史书在汉人政权中已有长足发展,人物传记极受史家重视,因此唐实录中就逐渐形成了加入大臣事迹的形式。宋代、明代因为具有与唐朝同类的文化底蕴,所以官方纂修实录皆继承、发展了这种编纂方式,即实录之中均有大臣简传。但对于少数民族政权而言,记述本朝史事大多是从编年体开始的,然后仿从汉人政权补纂“祖宗实录”。由于缺少大臣人物传记资料的准备,也来不及进行认真搜集,因此实录内往往会舍去大臣传记的内容。辽国、金国都曾纂修实录,但资料不详,体例内容难于考述。元朝作为统一全国的政权,其诸帝实录中就没有大臣传记。清廷入关前纂修实录,不在其中附加大臣传记是本民族历史文化条件自然形成的特点,因为满文档册并不具备完整的大臣传记资料。但自康熙朝以降,本有条件依从明代实录附加传记体例的做法却不为之,而是保持入关前实录的特色,用少数民族文化因素改造了实录的体例。至乾隆朝纂修《四库全书》时期,清高宗又重新按原式抄写入关前的太祖实录,并且仿照原式绘制插图,即至今保存的《满洲实录》。此外,清朝纂修的多种史书,例如《八旗通志》、《钦定八旗满洲氏族通谱》、《满洲源流考》、《盛京通志》等,本来就是充满本民族政权特色的著述。[4]这些不能不说是属于满文档册中自觉保持的本民族文化因素。因此,满文档案中融入较多少数民族文化因素这一史实,为我们提供了分析中国古代少数民族史学问题的典型范例,对于中国史学史及档案学史的研究具有很大的启示。

四、满文档册价值的局限性

前已述及,满文档册是清代历史文献资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虽说清朝一代的满文档册文书现在几乎全部都已翻译成了汉文,有的还经过多次修改润色,甚至其中还有不在少数的满文档册文书是先有汉文而后从汉文转译成满文的,越到清朝晚期越是如此。但我们知道,清朝开国和前期遗存到今的许多满文档案文献资料并没有百分之百地都译成汉文,这给很多学者的使用造成不便;即使是译出的满文档册,尤其是经过几次反复修改润色的满文档册有许多地方存在因翻译失真或润色失实的情况;再加之满族统治者为了政治上的需要而往往大改特改、隐讳、删削、篡改档册,甚至使其面目全非,以致难以窥见其历史真相。同时,还由于当时边疆地方政府与清朝中央政府的往来档案文书多用满文书写,其中也有不在少数的满文档案文书仍然当作原始的历史档案文书保存着,迄今未能译出汉文来。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解决,否则将为我们研究清史和满族史带来一定的障碍。

同时,卷帙浩繁的满文档册的整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比如,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尚有五十多万件零散的满文档案有待整理编目,而全馆的满文档案编目和索引工作也还没有很好地开展,除编有《朱批奏折财政类目录》、《历史档案目录索引》和《明清档案工作标准文献汇编》等几种外,迄今还没有一本系统的能反映本馆所藏有清一代满文档案全部内容的目录,以致给清史研究者利用满文档案也带来很大的不便。

[1]旧满洲档[M].台湾故宫博物院1968 年影印本.

[2]王钟翰.满文档案与清史研究[J].社会科学战线,2002(3):208-214.

[3]乔治忠,崔岩.略论清朝官方史学中的少数民族因素及其启示[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137-141.

[4]罗丙良.略谈中国少数民族史学史的定义、研究对象及史料范围[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11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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