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物主义何以体现唯物主义和辩证法——重读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思考
2012-08-15高其文
湖北文理学院学报 2012年9期
高其文
(湖北文理学院 经济与政法学院,湖北 襄阳 441021)
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是对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的所有思想家对人类社会规律探索的概括总结和理论创新。对此,人们常问,在漫长的哲学发展道路上也不乏有伟大思想家的可贵探索,为什么只到马克思才科学揭示人类社会基本规律呢?而且还问,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何以科学地体现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呢?今天,通过重读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以期就此问题进行再深入探讨。
一、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创立是社会历史观的伟大革命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产生以前的哲学家,无论是唯心主义者还是唯物主义者,都没有在社会历史观上正确解决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因而也就是没有科学地解决历史观问题。
西方哲学,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唯心主义哲学在科学认识自然与社会方面自不必说,自然主义哲学家虽从本体论上试图去探求世界的本源,提出了“水”、“火”,甚至像“原子”这样的朴素唯物主义概念作为万物的“始基”、“本源”,也提出了诸如人“不可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等辩证法思想,实现了朴素唯物主义与辩证法思想的结合,但他们对人类社会的认识“近乎没有发表什么有价值的意见”。欧洲中世纪,神学占据了绝对统治地位,哲学沦落为神学的婢女,由于封建神学、经院哲学的唯心主义基础,自然也谈不上对人类社会的唯物主义认识,更提不出唯物史观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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