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稹“忍情论”新议
2012-08-15罗朝蓉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罗朝蓉
(韩山师范学院中文系,广东潮州 521041)
元稹“忍情论”新议
罗朝蓉
(韩山师范学院中文系,广东潮州 521041)
《莺莺传》中元稹何以大发“忍情论”,自陈寅恪先生开始,猜测者甚众,可惜都有所偏差失误。该文结合唐时的社会风气与社会性别意识,从纵欲、尚情、忍情三个方面分析认定:“忍情论”乃是元稹在遭逢制举试之时,巧妙地利用了当时的性别意识形态,刻意造就“翻版红颜祸水论”以迎合当权者的心理。
元稹;忍情论;莺莺传;新议
中唐才子元稹的传奇小说《莺莺传》描述落魄文人张生于蒲州普救寺西厢之下,意外获得聪慧美丽的莺莺小姐“自献”,欢合一月有余,之后两下长安,一回西厢,但终究始乱终弃,并发表了臭名昭著的“忍情论”:
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宠娇,不为云为雨,则为蛟为螭,吾不知其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1]677
结局已令后世无数文人深为惋惜遗憾。忍情之论,现当代学者尤其不能接受。陈寅恪先生对这段文字做过详细分析:
莺莺传中张生忍情之说一节,今人视之既最为可厌,亦不能解其真意所在。夫微之善于为文者也,何为著此一段迂矫议沦耶?……小说之文宜备众体。莺莺传中忍情之说,即所谓议论。会真等诗,即所谓诗笔。叙述离合悲欢,即所谓史才。皆当日小说文中,不得不备具者也。[2]116
陈先生的分析虽有一定道理,但还是很难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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