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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矿冶业的财政管理——以韶州为例的分析

2012-08-15李坚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李坚

(韩山师范学院潮学研究院,广东潮州 521041)

宋代矿冶业的财政管理
——以韶州为例的分析

李坚

(韩山师范学院潮学研究院,广东潮州 521041)

宋代国家投入大量的坑冶本钱用于保障地方坑冶业的运作,不过,此一款项却经常出现不足的情况。究其原因有二,一为坑冶本钱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转运司、常平司以及提点坑冶铸钱司之间在管理职能上重叠;其次,在具体的实行上,又不得不依托于地方州军,由于缺乏制度保障,使得坑冶本钱经常为地方官府挪用、官吏侵吞、占用。

矿冶业;财政管理;韶州

宋代为中国历史上矿业较为发达的朝代,国家投入了大量的坑冶本钱用于推动地方坑冶事务的运行,坑冶本钱管理及其运作如何,与地方坑冶事务的发展关系甚大。南宋时期矿业发展一落千丈,对此,研究者从战乱、吏政、坑冶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等因素作出分析,但尚未有从坑冶本钱的财政管理角度对其作专门分析。①漆侠先生《宋代经济史》一书中指出:战乱、坑冶管理制度败坏造成南宋采掘冶炼手工业生产下降。(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578-580页);王菱菱在其《宋代矿冶业研究》一书中阐述了坑冶业中存在多头管理,官府投入坑冶本钱过少等问题,惜未有就其财政管理方面进一步展开论述。(河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24-336,353-373页);其他包括:裴汝诚、许沛藻《宋代坑冶政策与坑冶业的发展》,《史学月刊》1981年第4期;华山《宋代的矿冶工业》,《宋史论集》,齐鲁书社1985年版。相关研究表明,宋代国家的财政控制系统呈现中央集权与地方内部无序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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