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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古代以舞相属中的“艺”与“礼”

2012-08-15

湖北文理学院学报 2012年10期
关键词:交谊舞蔡邕礼仪

穆 兰

(湖北文理学院 音乐学院,湖北 襄阳 441000)

提到社交舞,人们仿佛就会联想到西方的社交舞蹈(Ballroom dancing)如华尔兹、恰恰等,它们曾风靡于欧洲、美洲以至于世界各地,明清时期也随交流活动与留学华人被逐渐引入中国。这种在西方被称为传统社交礼仪的舞蹈,它生在民间,成长于宫廷,鼎盛在艺术的舞台,通过历史的文化的沉淀与嫁接,也逐渐被中国乃至东方其他国家所接收。然而,作为礼仪之邦的中国,难道就没有自己的社交舞蹈吗?是否有属于我国自己的社交舞蹈呢?据史证,在我国汉代,也曾出现过一种特殊的、在酒宴宾客间相互邀请的舞蹈——名曰“以舞相属”,俗称中国古老的交谊舞。本文述略“以舞相属”的艺术特质与审美礼仪,并对伴随而来的艺术加以阐释,以期对中国古代乃至现代人们的礼仪形式和审美观念做出合理推断。

一、以舞相属的艺术雏形

据史料记载,大约在东汉末期,我国上层社会的酒宴上,盛行一种具有交谊和自娱性质的邀请舞,名叫“以舞相属”。宴会中一般是主人先舞邀客,客人起舞回应。虽然这种自娱性的交谊舞并不一定在宴饮时或宴会之后举行,但是在宴时和饮后相属(连接、跟着)其舞,却是最通常的习惯。舞伴有时为同性,有时为异性。“以舞相属”的规则是,被属者——被邀请者必须起舞回报,舞毕再以舞相属于另一人,如此循环相接,直至尽兴。[1]在宴会中,这种舞蹈活动,其目的是为了活跃气氛,联络感情,增进友谊。其形式类似现在的“找朋友”的游戏,但其中却不乏社交礼节与礼仪规束,有社交成分,加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与往来。在秦汉时期就颇为风行。譬如《后汉书·蔡邕传》载:

邕自途及归,凡九月焉。将就还路,五原太守王智饯之。酒酣,智起舞属邑,邑不为报。智者,中常侍王甫弟也,素贵骄,惭于宾客,诟邑曰:‘徒敢轻我!’邑拂衣而去。智贤之,密告邕怨与囚放,谤讪朝廷,内宠恶之。邕虑卒不免,乃亡命江海,远迹吴会。

这段记载,是说蔡邕从流放到还乡,一共9个月。在他将要踏上回乡的路途时,五原太守王智为他饯行。饮酒尽兴的时候,王智起身而舞并向蔡邕劝酒,蔡邕却没有酬答。王智这人,就是中常侍王甫的弟弟,向来恃贵骄纵惯了,感到在宾客面前羞愧难当,便大骂蔡邕说:“刑徒之人胆敢轻视我!”蔡邕挥衣扫袖而去。王智心藏怨恨,向朝廷密告蔡邕在囚禁流放期间满腹怨恨,毁谤并讥刺朝廷。官内的宠臣也憎恶蔡邕。蔡邕考虑到终究难以免祸,便逃亡他乡,隐居在吴郡、会稽一带。由此可见,被邀请者不起舞相报,视为无礼行为,被认为是对邀者的不敬,势必埋下隐患。

在《史记·项羽本纪》中也有记载,如“鸿门宴”的故事:

范增起,出召项庄,谓曰:“君王为人不忍,若入前为寿,寿毕,请以剑舞,因击沛公于坐,杀之。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庄则入为寿。寿毕,曰:“君王与沛公饮,军中无以为乐,请以剑舞。”项王曰:“诺。”项庄拔剑起舞,项伯亦拔剑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庄不得击。于是张良至军门,见樊哙。樊哙曰:“今日之事何如?”良曰:“甚急。今者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哙曰:“此迫矣,臣请入,与之同命。”哙即带剑拥盾入军门。

刘邦和项羽在鸿门会见,酒宴上,范增想除掉刘邦,让项庄舞剑,以便乘机杀掉刘邦,于是留下“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的典故。这个典故中正是运用了“以舞相属”讲究礼仪,使得在鸿门宴中,项庄与项伯的属舞,解救了当时处于危险之中的沛公。属舞时动作和姿态也有一定的程序规定。如属时,不按规矩,该转的时候不转,也会被认为是失礼节的举动,此类现象,引来大祸和引起矛盾的事例史料中屡见不鲜。观其舞容,汉代四川彭县“以舞相属”的画像石上描绘的就是一个“以舞相属”的生动例子:男子正邀请女子起舞,女子则款款而起,举袖欲舞。在其身旁还各站着两位侍者,一人执扇一人托盘,可能是怕小姐公子跳得太热,来打扇降温吧。因此,这种不同于西方的社交舞蹈,从形式和意义上都有诸多不同,虽既不能抱、也没有太多的身体接触,但同时却完成了相互间交流、尊重和欣赏等社交的功能,更可见中国礼仪之大成——仅“以舞相属”就可见中国社交礼仪之审美艺术雏形。

二、以舞相属的艺术特质:艺与礼的交融

以“舞”见情。舞蹈是人情感抒发的艺术方式,触景而发,自然流露于即兴舞蹈中,是“属舞”的基本条件。据史料载:汉高祖刘邦击败项羽后回师路过沛地(今江苏沛县),与父老乡亲饮宴,并乘兴唱出了那首千古名歌《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歌中,高祖令120个儿童随他唱,并高兴地跳起舞来。[2]君臣之礼在以舞相属中,乘兴之至在手舞足蹈间。“礼”在于情间,可见皇帝爱舞属舞达到了代替言语的地步。《毛诗·序》所说:“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的感触呀!到了魏、晋、南北朝,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分裂时期。可是由于各民族与汉人的大融合使得乐舞从宫廷转移到了豪门私宅,统治阶级和部分上层贵族沉溺于乐舞享乐,并在酒酣畅乐之时也主动参与,从客观上推动了交谊舞的发展兴盛,提供了更广泛的参与性舞台。南朝的王僧虔论述《清商乐》时说:“今之清商,实由铜雀,魏氏三祖,风流可杯。京洛(即魏、晋)相高,江左弥重”(《南齐书·王僧虔传》)。可见与汉代有过之而不及。到隋唐时期,社会由动荡走向稳定,除了皇亲国戚对舞蹈的喜爱,更突出的表现是皇帝的用人之策,使“世族”和“庶族”原有的门第品级不再具有意义,导致士人文化的兴起对舞蹈、音乐和诗歌都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使得在各种场合、各个阶层里通过舞蹈进行交友成为喜闻乐见的形式。

以“舞”见诚。诚,谓“真诚和尊敬”。酒席宴会上“以舞相属”,更多应表示宾客互相敬重友好,并且含有沟通情谊的意思。古人十分重视人际间的相互交往,主遵宴礼,客遵宾礼,这样“来而不往,非礼也”,既有来访,必要回访,这才称得上有礼节。“礼”和“仪”,在今天通常被认为是礼仪仪式,即在社会交往中、待人接物时,应以诚相见,以礼相待。“以舞相属”这种交谊舞渗透着浓厚的中国宴礼、宾礼的内容。宴礼,宴,古时也作燕。宴礼,是古代君臣宴饮之礼。据《仪礼·燕礼》注记,“燕,安也。饮酒以安之也”,即视饮酒为平安之意。在古代设宴款待臣僚主要有三个原因:其一,因臣属协助天子治国有功绩,特设宴以示慰劳;其二,四方聘使前来朝见,设宴以示欢迎、慰问;其三,使臣出使,设宴请臣僚们,则纯粹是为了消遣娱乐。[3]如:文明太后是北魏文成帝之后,在献文帝即位初和孝文帝即位时,她都曾临朝亲政,是我国历史上颇有作为的女政治家。一次,她与孝文帝在灵泉池宴群臣及域外使节和各族首领时,令各人表演一段本民族的歌舞。孝文帝亲率群臣起舞,向文明皇后敬酒。由此可以看出,北魏时,尊至皇帝,以及大臣、域外使节,在大宴中皆可起舞,它通过舞蹈邀请的方式表示尊重,再通过接受和表演,抒发了对对方的尊敬,达到增进感情相互交友的作用。正是这种轻松的友谊之舞,在宾客来往应酬中的调剂,起到滋润人际关系的较好效果。

以“舞”见技。早期这种礼仪性舞蹈,动作常以行拱手礼和拱手跪拜礼的姿态上,即为邀请动作和行礼动作。舞蹈技术没什么复杂和固定的手臂动作,但随着舞蹈邀请者的舞技见长,对于被邀者自身的舞蹈技术也要提升,才能与身份相配,因此,提高技艺推动了以舞相属舞蹈逐步由仪式性走向表演即兴的方向发展。古有汉高祖刘邦、魏朝曹操及戚夫人、李夫人和赵飞燕等等舞艺超群的皇室舞人,他们自身的舞技高超,常触情即兴舞蹈。《西京杂记》记载:戚夫人“善为翘袖折腰之舞,唱出塞入塞望贵之曲。”里面就记录了楚舞“折腰”、“舞袖”这些特技舞蹈。唐代自舞成风,贵族和士人都受过良好的音乐舞蹈教育,即兴舞蹈不仅代替言语进行交流,也成为礼节或显示才华的手段。据说在宴席上用舞蹈讨封、用舞进谏也都为常事。

以“舞”见态。这里的“态”为仪态。就舞容来说,这种宫廷的交谊舞具有阴柔与阳刚兼得的双重性,似汉代楚舞雅态又有胡旋之气势。有男女互属,也有男子相属。据悉,魏晋时期,楚地之舞以“巫舞”盛行,其中早期的“巫舞”也称“杠神”之类祭祀舞。祭祀就是按照一定的仪式,向神灵致敬和献礼,以恭敬的动作膜拜它,请它帮助人们达成靠人力难以实现的愿望。其中以楚地巫舞尤为突出,巫歌乐舞曾流行于湖北省西北部的荆山地区。巫在楚人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先秦楚国舞风弥漫,凡有一定教养和秉性聪哲的人,可能都身为巫。[4]这为汉代舞蹈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其中的“杠神”即为后人祭祖,追念祖宗功业,或者请求神灵保佑等,也要放歌舞蹈,其中“杠”为抬和请之意。可见在先秦就有邀请和供奉之类的敬神之舞,其中也不乏对神之敬意参拜之舞蹈动作与姿容,这无疑也成为“属舞”的动态来源。到汉代,属舞者仪态大方,端庄得体,舞技超群。观汉代石画像,有独舞、对舞,有女子长袖、短袖、宽袖与窄袖对舞,也有男子博袖、长袍对舞。舞者起舞时衣袖的飘动形成的姿态,也常常流于诗词言赋中。

“修袖缭绕而满庭,罗袜蹑蹀而容与”。 (《南都赋》)

“罗衣从风,长袖交横”。 (《舞赋》)

这些汉画像和诗词,为我们研究和了解汉代、魏晋南北朝与唐代、宋代的舞蹈提供了依据。北京舞蹈学院的孙颖老师常年研究汉唐舞蹈,在其男子群舞作品《谢公屐》中,就设计和运用文人服饰宽袖和谢灵运(385年-433年南朝)的上山木屐为道具进行表演。舞蹈姿态中有合袖拱手、拂袖背身、抛袖甩头,折袖翻身、甩袖踢腿、快速旋转等等袖子舞动的段落和语汇,表现出“汉韵古风,多儒雅旷达真君子”之形象和气质。同时,在汉代民族文化的交融时,西域舞蹈风格与春秋战国的细腰长袖的“楚舞”相互结合,逐渐形成既有礼仪性质,又有自娱活跃气氛双重风格特点。[6]据史料推断,辽、元时期少数民族统治之时,还有承用唐代属舞形式,在宴请各国使节时,辽帝敬酒相继起舞相祝的记载。(《辽史·乐志·诸国乐》)。再如历史上北魏太武帝曾从西域带回了疏勒(今新疆疏勒一带)的伎乐,“胡”也就是现在古西域新疆一带地区的称呼,在当时把胡人跳的舞蹈叫“胡舞”,直至唐这种舞蹈还尤为人们喜好。现在新疆举行的“麦西热甫”等群众性歌舞娱乐活动中还可见到这类舞蹈,形式是如有人舞到你面前,先施一礼,邀请你起舞,被邀请者一定要回礼起舞,邀请者这才停舞坐下。如被邀请者不肯起舞,就是失礼,对方会很不高兴,据说这种舞往往在酒酣之时起舞,尽兴时气氛热烈可通宵达旦。其舞容和形式,似“以舞相属”的变化与继承。

以上艺术特质促成了古代礼仪性交谊舞的昌盛,遗憾的是,到了宋朝,曾兴盛于盛唐时期的有着广泛群众基础的交谊舞逐渐消失了。有史料载:“魏晋以来,尤重以舞相属……近世以来,此风绝矣”。(《宋书·乐志》)

中国古老的交谊舞“以舞相属”,自汉代出现在历史舞台,在唐代达到顶峰,宋代逐渐消亡。经历了汉、魏、晋、南北朝及隋唐五代十国几个历史时期,曾经历了我国乐舞发展的两个高峰时期,与此同时在唐朝还掀起了一股全民爱舞的风潮。纵观古今,国人骨子中,“男女授受不亲”礼教之根深蒂固。也许我们的民族和先祖,在对于礼仪和社交的活动中,早已为我们深深地植入了“雅”与“礼”的审美意识。在《汉书》中记载“敦礼,礼有情,有文。忠信,礼之情也,威仪,礼之文也。”礼仪活动或行为直接体现一个民族的精神面貌。礼仪标志着国家、民族、地区道德水平的高低以及个人综合素质的高下。我国的礼仪文化有许多精华,它们体现了我国传统的民族精神,在今天的精神文明建设中,更需要发扬礼仪之邦的传统美德。在我们为“以舞相属”惋惜的同时,深思如何借鉴历史总结出经验教训形成一个良好的艺术普及环境,在观其审美礼仪之变迁轨迹后,正确地思辨和重新认识东方社交礼仪舞蹈——“以舞相属”。

[1]王克芬.中国舞蹈发展舞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89-91.

[2]袁 禾.中国舞蹈[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50-51.

[3]任继愈.中国古代的礼仪制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4]李素娥,刘燕萍.荆山杠神[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10.

[5]冯双白,王宁宁,刘晓真.图说中国舞蹈史[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78.

[6]许 薇.述略吴越地区民间舞蹈文化的特征[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03(4):7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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