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建立内部审读的长效机制
2012-08-15夏新宇
淮阴工学院学报 2012年6期
关键词:制度
夏新宇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南京 210097)
0 引言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1988年11月下发的《关于加强报纸、期刊、图书审读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做好对报纸、期刊、图书的审读工作,是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管理的重要方法”。新闻出版总署在2005年9月30日公布的《期刊出版管理规定》(下文简称《规定》)的第四章第四十五条“期刊出版管理实施期刊出版事后审读制度”,将审读工作列为纸质媒体出版管理的四项制度之一。第四十六条还进一步规范了各级各层的审读工作。
审读工作一直是期刊管理部门、期刊编辑行业学会和期刊主管主办单位所关心的重要话题。坚持审读制度不仅在于法律条款的强制性,更要发自内心地欢迎这项制度,并且研究其精神,把握其要领,从而贯彻实践。通常认为,审读制的意义在于:一是,坚持审读是上级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对编辑出版工作的一种监督管理办法;二是,能发现办刊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随时研究解决,不断改进和提高期刊质量。
2009年2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又下发了《报纸期刊审读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对审读的目的、范围、内容、人员、方法等都做了规定,成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加强监管职能的重要规章。这个指导性文件的出台,对于出版单位明晰审读机制,加强编辑队伍建设,从而进一步办好报刊有了更具体的参照作用。
1 厘清期刊审读中的几个概念
1.1 审读不同于“三校一读”中的“通读”
通读是校对过程中的最后一道校次,校对员需脱离原稿阅读,检查校样(必要时核对原稿),完成一校基本职责的全部任务,并努力完成二校基本职责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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