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消费者可追溯食品购买意愿研究
2012-08-15徐玲玲吴林海山丽杰
华东经济管理 2012年1期
徐玲玲,吴林海,山丽杰
(江南大学 a.中国食品发展战略研究中心;b.江苏省食品安全研究基地,江苏 无锡 214122)
一、引 言
随着一系列全球性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爆发,消费者对食品质量与安全的信心逐渐下降,受污染食品的消费量大幅下降[1]。由于食品安全具有信任属性(消费者即便在消费后也仍然难以确定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容易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产生信息不对称,并导致食品安全问题[2],而食品可追溯体系则主要通过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质量与安全信息(尤其是市场上所缺失的信任属性的信息),能够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且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可以快速追溯食品风险的主要来源,及时召回不安全食品,因而被认为是从根本上预防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工具[3]。鉴于此,世界上诸多国家相继建立了食品可追溯体系,在一些欧美国家不具有可追溯功能的食品已被禁止进入市场。我国政府在2000年后开始逐步探索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并主要通过“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条码推进工程”、“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等引导企业实施食品可追溯体系,但到目前为止仅在大中城市且有限的食品类别上尝试进行,覆盖率与惠及面有待于推广和普及。2008年9月爆发的“三聚氰胺”污染婴幼儿奶粉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催化了我国食品可追溯体系的建设进程。
然而,食品可追溯体系的建设是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府、生产厂商、消费者是食品可追溯体系建设中的主要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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