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全英文教学模式的探索
2012-08-15何新容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何新容
(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南京 211815)
法律英语全英文教学模式的探索
何新容
(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南京 211815)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传统的法律英语教学模式不能满足培养高素质的涉外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需要采用全英文教学模式来对法律英语教学进行改革,法律英语的全英文教学对师资、学生的知识结构以及教学资源的准备均有一定的要求,同时还应充分发挥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多媒体等在教学中的作用。
法律英语;全英文教学;教学条件;案例教学
一、对法律英语教学模式的反思
目前大多数高校的法律英语教学采用的是传统的通用英语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学生弄懂课本文章的含义,教师只重视学生是否理解其讲解翻译的内容,而法律英语对于法学专业学生更为重要的,如对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与运用等等其他功能却被忽略了。与上述教学目的相适应的,教师在教授法律英语的过程中,采用的教学方法体现为:教师成为整个教学过程的核心和主导,他们将课堂上的大部分时间放在对课文所涉及法律英语的词汇、句型、语法的讲解、分析上,这就需要交替使用中文与英语两种教学语言,这种方法一方面传达的信息量较少,另一方面导致教师没有时间与学生展开双向交流,学生成为单纯的听众,这势必影响到教学的深度、系统性与实际效果。
而在目前全球化的背景下,法律英语的学科地位日益显现出其重要性,众多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业,对高素质的法律英语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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