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权在中国的困境与出路——以《刑事诉讼法》修改为背景
2012-08-15冯昕,蒋克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冯 昕,蒋 克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2.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北京 102300)
沉默权在中国的困境与出路
——以《刑事诉讼法》修改为背景
冯 昕1,蒋 克2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2.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北京 102300)
备受期待的沉默权没有被写入刑事诉讼法,这是根据具体国情适当选择的结果。然而沉默权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特别是在我国加入《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之后。因为立法传统的缺乏、价值观的冲突及侦查机关的反对,目前我国还不能确立沉默权,但沉默权出现在中国司法体系中是一种大趋势。在立法上确立沉默权,通过合理地运用证据推定规则和辩诉交易原则,进而在中国确立有限的沉默权,是沉默权在中国的出路。
沉默权;推定规则;辩诉交易
一、引言
2011年8月30日,备受关注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及草案说明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这是1979年以来的第二次大修。这次刑诉法的修正引起各界的极大关注,其中对于沉默权的问题是否在新刑诉法中明确,实务界和理论界各执一词。侦查机关认为,如果沉默权入法,法律规定超前于当前的国民法律素质,沉默权在实践中难以被驾驭和执行,对惩治犯罪将造成妨碍,也让侦查机关办案成本大幅提高。许多专家对此则不予认同。参与修法工作的陈光中教授认为,如实供述不应该是犯罪嫌疑人的义务。
关于沉默权激烈争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还要从沉默权本身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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