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初探
2012-08-15何仲新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何仲新
(漳州满天星外国语翻译有限公司,福建 漳州 363000)
旅游业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初探
何仲新
(漳州满天星外国语翻译有限公司,福建 漳州 363000)
旅游消费者是旅游产业发展的生命线。然而,目前我国旅游业旅游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状况不容乐观,旅游消费者权益被侵害问题严重,消费者权利救济困难。为此,我们应当以建立对旅游消费者的信息支持制度为中心,完善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加强执法,并不断完善我国旅游业旅游消费者权益纠纷解决机制,以切实保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旅游业;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
一、旅游业旅游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旅游消费者权益被侵害问题严重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安全保障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获得尊重权和监督批评权等权利。目前,旅游消费者的以下几种权益被侵害较为严重:
1.旅游消费者的安全权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旅游是一项涉及吃、住、行、娱、购、游等六大方面内容的复杂消费活动,依赖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支持,因此旅游业中有关安全权问题的纠纷比较常见。如2004年4月8日,由于旅游公司经营管理不善,管理部门严重失职等原因,陕西省渭南华阴市通往华山主景区的陇海铁路人行涵洞内发生特大拥挤、踩踏安全事故,酿成了17人死亡的惨剧。
2.侵犯旅游消费者知情权的现象较为普遍。一些旅游经营者通过虚假广告的形式对旅游商品(服务)的范围、内容、标准等做夸大的、虚假的、引人误解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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