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的防治机制

2012-08-15张千帆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2年6期
关键词:法律

张千帆

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的防治机制

张千帆*

司法机构本来是防控地方保护主义的重要机制,但是中国法院自身却深陷司法地方保护主义困境。“种子案”就为我国积重难返的司法地方保护主义提供了注脚。要根治司法地方保护主义,必须从司法制度安排上入手。在这方面,采用双重司法系统模式抑或采用单一司法系统模式的联邦国家均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要保证国家法治统一、防治司法地方保护主义,有必要实行垂直的司法管理体制,建立法律规范的司法审查制度,并在全国各地实现更为均衡的司法资源分配。

司法地方保护主义 司法审查 司法联邦主义

在法治国家,司法机构本来是防控地方保护主义的重要机制,但是中国法院自身却深陷地方保护主义困境。2003年,河南洛阳发生的“种子案”〔1〕参见郭国松:《法官判地方性法规无效:违法还是护法》,载《法治与社会》2004年第2期。本来是地方司法捍卫国家法治统一的正面典型,但是其后的发展却凸显了地方法院的困境,并为积重难返的地方保护主义提供了新的注脚。与其他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一样,司法地方保护主义也具有多种形式,例如在处理本地和外地纠纷时偏袒本地当事人,以对当地有利的方式故意曲解中央法律等。要根治司法地方保护主义,必须从司法制度安排上入手。在这方面,联邦国家的不同模式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本文首先讨论美国和德国等联邦国家的司法结构,然后提出在单一制中国实现司法统一的制度安排,通过比较美国、德国、中国等国的司法体制,探讨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的防治。……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法律
见义勇为的法律保护
法律推理与法律一体化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为什么法律推理必须是独特的
法律适用中的逻辑思维
法律拟制与法律变迁
非正义法律之解释与无效
《欢乐颂》中的法律“梗”
让人死亡的法律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