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乡镇行政职能改革路径
2012-08-15宋杨张涛张金涛
华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5期
关键词:乡镇政府
宋杨,张涛,张金涛
(河北联合大学,河北唐山063000)
农村税费改革之后的财政压力全面整合了现行乡镇行政体制。结合近几年乡镇改革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进程,我们对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方向进行了宏观的描述和微观的探讨,主要针对现行乡镇行政制度和运行机制的弊端提出了相应的改革方案,进而解决我国乡镇和村、乡镇和县之间存在的行政管理问题,实现县、乡、村的稳定和协调共存,改进党对农村社区的领导并进一步提高政策执行力,完善“乡政村治”的制度机制,加快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和我国国情的法制型、服务型乡镇基层政权组织,不断提高农村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面发展。
一、我国乡镇行政体制现状
按照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研究乡镇行政体制就要首先搞清乡镇的结构形态。目前,乡镇设立的行政机构主要包括:党群机构、政府机构、司法机构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等。其中,党群机构包括党委办公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政法委、武装部、团委、妇联;政府机构包括政府行政部门、派出所、国税征收分局、地税征收分局、工商局、计生办、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机构、计生服务站、农业服务站、国土资源管理所、财政所、粮管所等;司法机构主要是指司法所;企事业单位包括烟草公司、卫生院、学校、邮电所等,以上即是所谓的“七站八所”。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乡镇机构的设置也不尽相同,例如,有的乡镇没有国税征收分局、地税征收分局、工商所等机构,这些单位的职能由按片区设立的跨乡镇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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