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诚勿扰》节目“物我交融”的审美文化艺术经营
2012-08-15王乐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2期
王乐
(徐州师范大学文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非诚勿扰》节目“物我交融”的审美文化艺术经营
王乐
(徐州师范大学文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非诚勿扰》节目以感悟生命趣味的“物我交融”为艺术经营的前提,实现了世俗生活“物我双观”的诗意升华,完美呈现了“物我两忘”审美文化精神的艺术经营之目的。
《非诚勿扰》;物我交融;艺术经营
一、引言
2010年1月15日,大型婚恋交友节目《非诚勿扰》隆重开播。该节目以稳步攀升的收视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双丰收,使江苏卫视一直稳坐全国综艺频道的头把交椅。《非诚勿扰》能在同类节目中脱颖而出,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其中所展示的“物我交融”的审美文化精神给予节目最为独特的艺术诠释。
“物我交融”的哲学精神重视物的空间存在以及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形成,形成了“以道观物”的独特视角。在老庄看来,无限存在的“道”需要摆脱外物和自我的局限方能体悟到,以“道”为“法”所形成的“观物”精神和“观我”方式的艺术融合,“将人的力量操控在自我调节之中,引发了人的内在精神自觉,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精神的生成,形成了老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的哲学品质”[1](P93)。《非诚勿扰》的艺术经营较为成功地体现了“物我交融”的审美文化精神。节目主创人员整合自身资源的优势,挖掘节目本身所蕴含的个性特质,选择了与众不同的艺术经营方式,即用心感悟生命的趣味,在婚恋服务娱乐化的艺术经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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