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企业中财务总监的职能探索
2012-08-15王秀军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3期
王秀军
(金牛天铁煤焦化有限公司,河北 涉县 056404 )
放眼当前国际国内,企业的扩张、兼并、重组等活动都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和发展,并有愈演愈烈之势,按照《公司法》、《会计法》的要求,国有合资企业必须设立财务总监一职,既是对合资双方权益的保障,也是合资双方实现“团结、合作、共赢”的最有效的保障和利益诉求。随着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股份)产业战略定位的提升,在体制改革释放的活力及金融资本的共同助推下,产业资本运作全面提速,并购重组、上市融资、债券发行等均创新高,从传统的单一产煤向焦化、玻纤、物流进军,从国企之间的合作到国企私企的合作,都在与资本共舞中实现了嬗变和跨越。基于此,也对新形势下财务总监的个人素质、工作能力、任务要求、工作方式等方面提出了更高更严的标准和要求。笔者现任金牛天铁煤焦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在近5年的合资经营工作过程中,对合资企业财务总监的职能进行了探索和研究,总结出来与大家探讨。
一、具备“三高”是做好合资企业财务总监的前提
(一)高度的政治素质
在前几年冀中股份开展的“四好领导班子建设”当中,曾明确提出了“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作风形象好、团结协作好”的要求。在金牛天铁这样合资合作的企业当中,冀中股份委派的高层领导都是兼职,不实际坐班管理,财务总监的作用尤为重要,必须全面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做好合资双方的纽带和桥梁,若没有高度的政治使命感、虚怀若谷的度量、游刃有余的沟通和协作能力,就不具备最起码的“德功”,就无法胜任在合资企业中双方艰难沟通协商的财务总监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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