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纠纷的法律解决
2012-08-15周媚勤
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2期
关键词:游戏
周媚勤
(阜阳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安徽 阜阳 236001)
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纠纷的法律解决
周媚勤
(阜阳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安徽 阜阳 236001)
网络游戏已经成为了现代生活重要的娱乐工具,伴随而来的还有虚拟财产纠纷。由于虚拟财产目前处于立法空白状态,虚拟财产纠纷的解决也面临了瓶颈。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纠纷解决的关键在于对其法律属性的辨析,同时本文结合国内主要学者观点与国外司法先例,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法。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纠纷;物权归属
一、纠结的虚拟财产纠纷案件
在网络虚拟世界中,游戏运营商提供游戏运行平台和账号信息存储服务,玩家通过向运营商支付费用获得游戏服务,并享受运营商提供的游戏资料存储服务。然而,看似简单的关系却隐藏着复杂的纠纷。
2011年12月21日巢湖市法院对该市首例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案件作出宣判,一审判决游戏运营商返还游戏玩家被没收的游戏装备,并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1]本案中原告是一位该游戏的玩家,据其所称,2011年2月其分别两次在游戏内置的“拍卖行”里购买了装备“重生戒指”和“传奇护腕”,并在游戏内以游戏金币对装备添附具有增值性质的“鉴定属性”(可增强游戏装备的品质)。几天之后,游戏运营商以该“重生戒指”和“传奇护腕”系被盗赃物为由予以冻结,且未返还购买装备的游戏币。原告认为,自己的游戏装备是通过合法途径购买所得,运营商擅自没收装备并且未予补偿,侵犯了自己的权益,遂一纸诉状将运营商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装备,并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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