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问题研究
2012-08-15徐东妹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7期
徐东妹
(长春工业大学,吉林长春,130012)
一、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现状
灵活就业是我国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的一个与国际上广泛采用的“非正规就业”、“非全日制就业”相对应的概念。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课题组在2002年撰写的《我国灵活就业问题研究报告》,对这个概念做如下界定:灵活就业是指在正规就业形式之外的其它就业形式,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地、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一个或者几个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的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1]
各地区为了响应中央及相关部门的号召,正在加紧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实施。目前,在我国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状况的调查,还没有专门的统计数据,我们只有通过其他相关数据来大体上了解这一群体的参保状况。参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课题组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截止2004年10月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数为400多万人(不含退休人员)。[1]2004—2006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由12404万人增加到15732万人。①数据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2004年和2006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在增加的3328万人中,灵活就业人员最乐观的估计也就在1000万人左右,这样到2006年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最多也就在1400万人左右,占灵活就业人员(12817)的比例约为10.9%。由此可见,灵活就业人员绝大多数没有被基本医疗保险所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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