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商业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为例
2012-08-15郑伟倩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7期
郑伟倩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在我国,慈善组织从事商业投资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慈善组织商业行为的日趋复杂化也暴露出了慈善机构在商业投资过程中存在的种种不足。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是近年来我国慈善组织激进投资的代表,探究其投资行为存在的缺陷能为慈善行业商业投资活动的发展提供借鉴。
一、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案例
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以下称河南宋基会)成立于1992年,是省属地方性公募基金会。近几年来,资产规模的迅速扩大使原本鲜为人知的河南宋基会成为了舆论的中心,庞大资产背后的商业投资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2001年,河南宋基会成立了河南省宋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宋基投资),基金会和宋基投资在资金运作上并未严格区分。起初,宋基投资主要的投资方式是向企业发放贷款,企业在按照合同约定还款付息后,再向基金会进行限定性捐赠作为报答。这种“投资换取捐赠”的模式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高息放贷,通过捐赠的方式还息,还可以避税。至今,河南宋基会至少已有5亿元的捐赠来源于此。2005年之后,宋基投资将投资重心转移到房地产行业,并入股原河南江隆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更名为河南宋基同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了多个项目。河南宋基会甚至以宋庆龄雕像之名,申请了资金和地皮,而后将公益项目转化为房地产项目。据统计,河南宋基会将收入的70%至80%都用于商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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