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社会转型期太谷学派的处世与义利观*
2012-08-15朱季康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期
朱季康
(1.扬州大学淮扬文化研究中心,江苏扬州225001;2.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江苏南京210097)
清季社会转型期太谷学派的处世与义利观*
朱季康1,2
(1.扬州大学淮扬文化研究中心,江苏扬州225001;2.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江苏南京210097)
清季社会转型期中,以周太谷、张积中为代表的民间教育团体太谷学派学人形成了自己的处世与义利观。处世观方面,太谷学派在立己、察人、行事与交友这4个方面与孔孟之学保持了相当程度的一致性,也进行了自我发挥。在义利观方面,太谷学派首先坚持对义的必然绝对性的坚持;同时保持对利的尽量争取度的最大化,他们力图实现义与利的辨证性的调和。太谷学派的这些观点是在清季社会转型期下的产物,于变革中坚持传统,但也有明显的时代烙印。
民间教育团体;太谷学派;处世观;义利观
太谷学派是由安徽石埭人周太谷于道光年间在扬州创办民间讲学组织,宗儒兼释道,其学传承多有波折。周太谷殁后,其徒张积中、李光继承衣钵,分任南北宗领袖,各自“还道于北”、“传道于南”,光大师学。咸丰六年 (1856年),张积中于山东长清黄崖山一带传播太谷之学,建立教养一体的自治实体,创学派北宗。在山东近代民间军事化环境下,引发清政府猜疑,遂酿同治五年 (1866年)的“黄崖山事件”,学派之名也自此扬名天下。清社已屋后,学派逐渐式微,但存续至今。对太谷学派处世与义利观的研究,可以使我们了解其时中国民间团体在清代中西文化碰撞的转型社会中,对传统处世及义利观的坚持与创新,有利于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当时的社会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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