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记》之“贾家”乃佟家论
2012-08-15陈志烨
东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4期
关键词:小说
陈志烨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湖南长沙 410079)
关于《石头记》中的“贾家”,红学界尤其是其中的“自叙传”派认为其指曹寅家的观点,如今已经是说不过去了①原因有两点:一是《石头记》的作者“曹雪芹”其实并非是曹寅或曹寅兄弟的后人,他本来就不是曹姓(此点笔者在即将刊出的一篇文章里专有说及);二是小说中的“贾宝玉”实际也非“曹雪芹”之自况。。可是小说中的“贾家”毕竟当有所指,那么它究竟指的是哪一家?依小说对“贾家”的描写,笔者认为它应是指在清朝真正称得上是“天下望族首吾门”的佟家——康熙的母舅之家,而且小说里说的“宁公”应是指佟丰年,“荣公”应是指佟盛年,“贾赦”应是指鄂伦岱,“贾政”应是指夸岱,如此等等。何以见得?请容笔者分则说来。
1 曹寅家难有“雀金裘”,但佟家却可能有
小说第五十二回一处说及“雀金裘”:“……鸳鸯答应了,走去果取了一件来。宝玉看时,金翠辉煌,碧彩闪灼,又不似宝琴所披之凫靥裘。只听贾母笑道:‘这叫作“雀金呢”,这是哦啰斯国拿孔雀毛拈了线织的。前儿把那一件野鸭子的给了你小妹妹,这件给你罢。’”②本文所引《石头记》中文字,皆出自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与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列宁格勒分所1986年联合编定之《石头记》,下不再注。对于“雀金裘”,有人提出了质疑,说其用料孔雀毛就连中国也只有云南西南部才有,俄罗斯虽幅员辽阔,但系苦寒之地,又怎么可能有[1]。笔者以为,这种质疑虽不无道理,但作者的用意恐怕不在此,而是要以之表明“雀金裘”这件东西的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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