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课标为导引,构建五年制高职语文新课程
2012-08-15马励
文教资料 2012年6期
马 励
(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基础教学部,江苏 连云港 222007)
2010年秋季,江苏省五年制高职语文课程标准开始实施。与已使用了十余年的五年制高职语文旧大纲相比,新课标在课程性质、课程理念、课程内容和教学建议等方面提出了诸多新的认识。
一、课程性质与理念
将新课标和旧大纲相比较,在课程性质和理念方面有很多不同之处,但最为突出的可以归结为以下两点。
1.突出“人文”性质。
与旧大纲中 “五年制高职语文课程要以语文应用能力的培养为本位”的课程性质表述不同,新课标在首页即提出课程应 “以提高学生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人文素养为宗旨”,强调语文教育应融工具性、人文性于一体。
“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全国高中语文课标和全国中职语文新大纲都强调了这一点。作为职业教育的一门主要文化基础课程,语文不仅承担着提高学生语文应用能力的任务,更应担负起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文化素养、塑造学生健全人格的重要使命,所以新课标把“坚持文道并重……综合发挥语文课程的教育功能”列为课程理念的第一条。
2.强化“实践”意识。
职校肩负的任务是向社会输送技术人才,加强职校语文教学的实践性早已是各界共识。旧大纲曾提出“以实训为主,讲授为辅”,这仅是从教师的教学设计角度,强调要尽可能多地利用实训形式达到教学目的。而新课标在课程理念的醒目位置即明确提出“坚持知行统一,强化实践意识,培养学生的语文应用能力”,要求教师在教学中通过组织各种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能力,并有意识地 “强化学生勇于实践、勤于实践、善于实践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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