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唯物史观视域内精神生产的主客体及相互关系*
2012-08-15周力辉方世南
外语与翻译 2012年2期
周力辉,方世南
(苏州大学,江苏苏州215123)
论唯物史观视域内精神生产的主客体及相互关系*
周力辉,方世南
(苏州大学,江苏苏州215123)
精神生产理论作为马克思关于社会全面发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要推进我国精神生产的大发展,必须要准确把握精神生产主体与客体的含义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本文从精神生产主体与客体的规定性入手,对两者的辩证统一关系作了全面的分析和研究。
精神生产主体;精神生产客体;主体对象化;客体非对象化
精神生产理论是马克思所创立的唯物史观的重要内容。马克思对于精神生产的概念是用“思想、意识、观念的生产”以及“社会意识生产”来指称,将精神生产领域作为与物质生产相对应的一个重要领域。精神生产属于上层建筑,是马克思关于社会全面生产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所构成的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的结构中,承担着不可或缺的重要功能。在高度注重社会物质生产的同时,高度注重社会精神生产,是唯物史观的重要特征,并以此使唯物史观与庸俗经济史观以及唯生产力论区别开来。精神生产作为与物质生产相对应的重要范畴,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日益显著的重大作用。精神生产的发展历史清晰地显示,精神生产从最早的依附于物质生产到与物质生产相分离成为相对独立的生产领域,对物质生产的反作用愈益增强,随着现代社会中知识、信息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某些领域,精神生产开始对物质生产起着显著的支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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