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安院校的公安特色
2012-08-15黄浩
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 2012年6期
黄 浩
浅谈公安院校的公安特色
黄 浩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天津 300382)
公安院校必须客观认识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保持和突出自己鲜明的公安办学特色,走“突出特色、以特制胜”的发展道路。所谓公安特色,就是公安院校在办学过程中形成的比较持久稳定的明显区别于其他普通院校的具有公安特点的办学风格或特征。
公安教育;公安院校;公安特色
公安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公安院校在教育训练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服务实战为宗旨,以实际需求为导向,突出公安专业特色,调整公安院校的职能定位和办学重心,根据履行岗位职责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才培养工作。这一重要意见,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公安教育指明了发展方向,其中更是特别强调了突出公安特色对于发展公安教育的重要意义。公安教育作为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公安一线培养输送高素质人民警察的特殊任务。公安院校必须抓住机遇、与时俱进,保持和突出自己鲜明的办学特色,走“突出特色、以特制胜”的发展道路,以提高办学竞争力,努力为公安机关培养和输送更多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特色是事物所表现出来的格外突出的风格或特点。所谓公安特色,就是公安院校在办学过程中形成的比较持久稳定的明显区别于其他普通院校的具有公安特点的办学风格或特征,也就是办学有特色、专业有特点、培养人才有特长,即“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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