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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徽州传统社会救助研究

2012-08-15柏家文

铜陵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柏家文

(1.安徽大学,安徽合肥 230039;2.铜陵学院,安徽铜陵 244000)

明清徽州传统社会救助研究

柏家文1,2

(1.安徽大学,安徽合肥 230039;2.铜陵学院,安徽铜陵 244000)

明清时期,徽州水旱蝗疫等自然灾害频发,使传统徽州社会宗族内外产生了众多贫民。为济贫饥民于倒悬,徽州官府、宗族、绅商各界采取了灾前预筹与灾时救助相结合,形成了参与社会救助的资助者多,受众广,救助措施全的较为完整的社会救助体系,促进了传统徽州社会的稳定和正常持续的惯性发展。

明清;徽州;社会救助;体系

明清时期的徽州,人多地乏,自然灾害频发,贫民饥民众多,徽州社会各界为救贫饥民倒悬之苦,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社会救助体系,使传统徽州社会始终相对稳定,未致酿成民变。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试从其参与救助的主体、受助的客体及救助措施入手,分析明清时期徽州传统社会的救助体系,总结其成功经验与不足,以资裨益于当今的社会救助。

一、社会救助的主体

明清时期参与徽州社会救助的资助主体既有官府、宗族又有徽商、地方士绅等的积极参与与组织。

据有关研究显示:官方在徽地的社会救助一个主要方式就是各类善堂机构和各种预备仓、常平仓的设立。这些官仓在明前期较为兴盛,明代自朱元璋时代就开始在全国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仓储体系,徽州各县也陆续在永乐年间建成了各种预备仓、廉惠仓,每县预仓不下4所,休宁县竟达15所,积谷数在明弘治前达到高峰,全府预仓积谷达23万多石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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