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历史概念探析
2012-08-15史秀艳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8期
史秀艳
(浙江财经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历史概念探析
史秀艳
(浙江财经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历史唯物主义中的“历史”概念并不是抽象的,通过对《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历史概念的解读,发现马克思所设定的“历史”概念是建立在以实践为基础之上的。历史是人类社会的历史,是建立在物质生产活动基础上的现实中的人生活过程的总和。通过对“历史”概念的探析,对于我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历史;《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
历史的涵义,在中文文献中,“历”,即经历、经过;“史”,即记事者。这样看来,中文的“历史”一词,其含义是指经历过和发生过的事。而在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中,“历史”(Geschichte)一词指的是“发生的事情”或“发生事情的历史”。无论是中文或德文,“历史”一词都是指已发生过的事。“历史”概念是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探讨的一个重要内容,《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第一次系统阐述了唯物史观的著作,因而对于“历史”概念内涵的探讨就构成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弄清这一问题,对认识马克思主义以及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问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历史是人类社会的历史
在手稿的第一卷第一章《费尔巴哈》的开头,马克思删去了下面一段话:“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个方面是密切联系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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