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研究
2012-08-15沈天忠韩志民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6期
沈天忠,韩志民
(辽宁省锦州市义县检察院,辽宁 锦州 121199)
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研究
沈天忠,韩志民
(辽宁省锦州市义县检察院,辽宁 锦州 121199)
法律是规范社会行为,建立理性社会准则的重要基础,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是保障社会公平、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援助作为法律有机组成的重要部分,是保障社会公民人人享有公正的法律保障的重要举措。论文主要从法律援助的定义及基本原则、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的必要性、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的内容研究以及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具体实施等几个方面,比较全面地阐述了我国法律援助机制建设的历史、现状和目标,为法律援助机构的建设提供参考。
法律援助;公平;社会保障
法律援助最早起始于15世纪的英国,距今已有五百多年的历史。20世纪中叶,西方大多数国家都相继建立了自己的法律援助体系,并且把能够为社会普通民众提供法律援助、建立法律援助体系作为现代法制国家的重要标志,在此基础上,世界更多的国家也都建立了自己的法律援助制度。
一、法律援助的定义及基本原则
法律援助主要是指法制国家对因经济困难而不能完全或完全不能支付法律诉讼的相关费用的公民提供一种免费的法律援助,以保障和维护他的合法享有的社会权利。法律援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法律援助与个人和社会组织法律援助行为不同,它主要是一种国家的行为,其实施主体主要是国家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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