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权与法律解释权辨析
2012-08-15魏胜强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魏胜强
(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司法权与法律解释权辨析
魏胜强
(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司法权是法官在个案中行使的以裁判权为重心的权力,法律解释权是法官在个案中行使的对所适用的法律和所要处理的案件事实进行解释的权力,法律解释权属于司法权的一部分。司法权与法律解释权是同一种性质的权力,二者有许多相同之处。但法律解释权是一种相对独立存在的权力,它与司法权有一定的区别。厘清二者的关系,才能正确适用法律,保证司法公正。
司法权;法律解释权
法律解释权是近年来随着人们对法律解释问题研究的深入而被提出的一个概念。学者们认为,它是司法机关和法官在个案审理过程中行使的对法律和案件事实的解释权,在国家权力体系当中属于司法权。但法律解释权又是一个独立的概念,这样就会产生司法权与法律解释权的混淆。为了厘清法律解释权和司法权的关系,以利于司法应用,本文试对二者作一比较和辨析。
一、司法权与法律解释权的概念考察
(一)司法权的含义
“司法权”这一概念被提出以后,迅速得到了普遍接受,它的重要性也日益受到关注,并且成为司法改革中的一个焦点。尽管我们都知道司法权是三权分立权力体系当中的一权,但是对于什么是司法权,在我国学界同样存在很大的分歧。
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文本中没有使用“司法权”一词,这给理论界对司法权的含义留下了较大的解释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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