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冲突管理视角下的“达娃之争”
2012-08-15
中国商论 2012年15期
关键词:策略
1 达娃事件背景
1996年达能与娃哈哈成立合资公司,在冲突之前,双方合作了10年的时间,且在合作期间公司效益非常好,达能也先后从合资公司里分得了30多亿的利润。
2006年,达能派驻合资公司的新任董事长范易谋发现,娃哈哈在合资公司之外还有一系列非合资公司,这些非合资公司每年也为娃哈哈带来丰厚的利润。他认为这些非合资公司的存在抢走了本应由合资公司享有的市场和利润,因此要求收购非合资公司大多数的股权,但是遭到了宗庆后的拒绝。
于是,达能与娃哈哈开始矛盾四起,由昔日的合作伙伴瞬间变成了仇人,不得不对簿公堂,但最终以国内、国外数十起诉讼中达能的败诉而告终。
2 达娃合资冲突进程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达能和娃哈哈作为性质不同的企业,采取不同的发展模式,本来无可厚非,在商品经济中也是没有优劣好坏之分的。但是,既然双方之间已经了签订了白纸黑字的合同,就必须在“契约精神”的指导下,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样才能使得自己的利益合法,并且得到保障。
2007年4月,宗庆后在面对媒体时将达娃合资企业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经营权争夺阶段。在这个阶段哇哈哈把经营权、控制权抓过来了。达能感觉钱赚的比较多,回报比较高,也就没什么意见了,但是它也感觉到娃哈哈这个公司是很难被控制的;
第二个阶段,虽然效益不是很好,但是达能还是受够了很多娃哈哈的竞争对手,其中也包括著名的乐百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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