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学音乐素质教育评价
2012-08-15张海荣孙艳胜
中国校外教育 2012年11期
◆张海荣 孙艳胜
(昌邑市奎聚街办南隅小学)
浅谈小学音乐素质教育评价
◆张海荣 孙艳胜
(昌邑市奎聚街办南隅小学)
在学校教育中,音乐教育是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在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学校音乐教育的发展还不平衡,广大农村学校的音乐教育由于受各种原因的制约,发展相对落后。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科学地评价学生的音乐素质,成为广大农村音乐教育工作者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农村小学生音乐素质评价的现状及小学生音乐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进行探讨。
一、农村小学生音乐素质教育评价的现状
当前,农村小学生音乐素质教育评价存在着一些不合理性,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评价形式单一化
依据素质教育的特点和现代教育评价理论,较为合理的音乐教学目标体系如下:态度与过程目标10%;欣赏与表现目标30%;乐理与创作目标20%;表演与试唱目标25%;活动与选修目标15%。《小学音乐教学大纲》也明确要求,小学音乐教学的内容包括唱歌、表演、器乐、欣赏、试谱知识和视唱听音等。学生音乐素质教育评价要从以下各个方面来进行综合评定、考核,而现在很多学校则是简单的以唱一首歌或凭印象来打分,导致音乐素质教育评价形式的单一化。
2.评价结果片面化
目前,农村小学的音乐评价,只是给学生一个等级或分数,而忽视了激励评价机制。例如,有的学生由于课堂上违反了几次纪律就被评定为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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