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中音乐新课程下的新教法
2012-08-15◆邓琳
中国校外教育 2012年23期
◆邓 琳
(江西省玉山一中)
浅谈高中音乐新课程下的新教法
◆邓 琳
(江西省玉山一中)
普通高中新课标的实施,为音乐教学注入了新的活力,广大音乐教育者要充分发挥音乐教学特有的审美功能、教育功能和社会功能,使之成为实施美育的重要手段,成为作用于人的精神世界的导向。
高中音乐 新课标实施 审美功能
“应试教育”一度成为中国改革开放之后选拔人才的主要途径,人们习惯把中学学科的语数外、理化政史地等称为主科,而把非升学学科的音体美劳等称为“副科”。因为“副科”家长不重视,学生不会深入学习,教师不愿意教,觉得没有什么意思,也没有什么作为。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于人才多样性的需求越来越强烈,音乐课改在这样的背景下就显得尤为重要。作为年轻的音乐教师,我通过努力,积极投入到课改浪潮的怀抱并树立坚定不移的改革信念,使音乐具有主科的同等地位。在实际教学工作中,可以采取灵活有效的教学方法,不断提高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
一、激发学生学习音乐兴趣
学生对音乐的学习和鉴赏,需要强烈的兴趣和热情。因此,高中音乐教学要尽可能让学生在热爱音乐的情感中提高音乐鉴赏能力。教师要在调动情感上下功夫,通过恰当的引领把激发学生美的情感与理解音乐结合起来,使其思维更具有活力。如聂耳一课中《毕业歌》、《卖报歌》的学习,结合教材片段,分析、感受作品的创作背景,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感,最后学唱《铁蹄下的歌女》,教会学生读谱等简单的乐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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