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会权利视野下社会保障问题探讨
2012-08-15杨成兵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制度
杨成兵
(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安徽芜湖241003)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社会保障是我国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收入的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保障公民权利的一项基本措施,公民社会权利作为公民权利的一项基本内容,社会保障所直接对应的正是公民的社会权利。因此,作为现代政治核心概念之一的公民权利则应该成为社会保障的实际理念基础,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促进和实现公民权利的一个基本手段。
一、公民社会权利与社会保障的理论渊源
1.公民社会权利的渊源及其重要性
近代社会法治的兴起和社会体制不断完善,公民必须依靠法治的环境和社会体制而生存,公民权利的行使与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公民权利的划分,其理论渊源是17、18世纪的自然法理论,它将公民权利体系分为人权与公民基本权利两类。所谓人权是指一个人生而具有的、不可剥夺的天赋的自然权利。这种权利对于每个人来说当然是平等的,没有任何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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