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审衔接,创新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2012-08-15白芳宋百成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机制
白芳 宋百成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山西太原 030012)
裁审衔接,创新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白芳 宋百成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山西太原 030012)
在新时期,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使劳资矛盾尖锐化,现有解决劳动争议的裁审模式衔接不畅,使仲裁与诉讼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削弱了其权威和公信力。本文从现行裁审模式存在的问题谈起,剖析了裁审衔接制度在实践中的可行性和具体运行模式,大胆提出助推裁审衔接制度实施的几点建议。
劳动争议;裁审衔接;问题;运行模式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同时,将“劳动争议”列为对社会和谐稳定产生影响的六个社会矛盾之首。可见,在我们大踏步迈向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同时,不得不面对劳资冲突尖锐化的难题。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如何让仲裁与诉讼两种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迫切需要探讨和解决的问题。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以及2011年4月中央综治委等16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均确定了诉讼与非诉讼方式处理矛盾纠纷的联动机制。部分地区借此契机,大胆探索和推行化解劳动争议的新机制——裁审衔接制度,意图通过此项制度的推行,争取建立劳动争议多元化的沟通协调机制,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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