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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几点思考

2012-08-15李娟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农民专业发展

李娟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山西太原 030012)

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几点思考

李娟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山西太原 030012)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改革的第二次飞跃,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发展规模经营。通过合作社对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可以解决农民低卖高买的问题,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经营;市场经济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一项有效措施,是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的一个重要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本文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要性、存在的问题及规范发展谈点个人粗浅的看法。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要性

毛泽东在《组织起来》中说:“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1990年3月3日邓小平与江泽民等谈话讲到:“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着重提到要“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一)有利于提高农民市场竞争能力和主体地位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和农民的弱势地位表现得日益明显,农民分散经营,生产规模小,组织程度低,科技文化水平不高,难以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因而生产经营带有很大的盲目和盲从性,造成农产品产量极不稳定,价格大幅度波动,成本高、效率低、收益少,很难抵御市场风险。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根据市场需求,集体对外争取订单,按计划组织生产,统一提供技术服务(良种、标准化、防疫、改进质量、增强竞争力)、信息服务、购销服务(生产资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加工贮藏服务、信用服务(协助贷款或信用合作)、保险服务(协助参保或共济)、生活服务、维权服务、资产信用担保。统一组织对外销售,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生产成本和规避市场风险,减少流通环节,提升了市场竞争的主体地位,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以“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实行产供销一体化服务,转变了独户的经营方式,与大市场连接到了一起,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减少了恶性竞争。

(二)有利于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的现代农业

现代农业要求实行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这就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了客观要求。农业现代化表现为生产者自身的现代化,生产工具的现代化,生产组织的现代化。要实现生产组织的现代化必然走合作化道路,实行规模经营。规模经营可使土地得到有效利用。一是有利于节约耕地经营成本,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耕地规模化经营有利于整合耕地资源,节约三种成本:(1)耕种成本。经营者可以统一购买生产资料,获得较低交易价格;统一收割、仓储、运输、加工和销售,降低农产品市场化成本。(2)人力成本。通过统一经营农田,实行机械化操作,降低人力成本,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据调查数据显示:12马力的手扶拖拉机作业效率是牛的5.9倍;机动喷雾器的作业效率是手动喷雾器的3.97倍;机械插秧的作业效率是人工插秧的40倍;水稻机收的作业效率是人工收割的24倍。(3)土地成本。耕地的集中整合能够节约利用更多耕地,可省去无数地界、沟渠、阡陌和管护房,降低用地成本。二是有利于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三是有利于农业技术的推广,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农地的规模经营则有利于农业科技的推广,使生产科技含量高、产品质量好、环保卫生、统一标准的绿色农产品成为可能,这不但有利于农产品的产量、质量、科技含量的提升,也有利于我国农产品打破国际贸易中的“绿色环保”等质量壁垒,使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四是有利于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高部分农民收入。农民增收难是因为粮食经营虽有自主权但却没有议价权,农民从耕地上无法获得像第二、三产业那么高的平均利润。而农地的规模经营制度不但可以使农产品产量、质量、科技含量提高,还可以促进农村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商业基地建设,使农业生产向产业化、规模化、机械化、市场化方向推进,在取得土地规模效益的同时,又取得产品市场效益,从而提高该部分农民收入。

(三)有效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就业

如太原市晋源同创果蔬专业合作社,在致富能人李新东的带领下,合作社把村中不能外出打工的中老年农民组织起来,统一育苗、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服务、开拓市场,投入几千万元先后发展起上万多间蔬菜温室和上万间温室食用菌基地,1亩温室年收入达到四五万元以上。现在,每天十几万斤的“晋溪”牌无公害蔬菜,都会从这里源源不断向太原市区各大菜市场供应。如今,同创果蔬合作社人均年收入上万元。

(四)有利于顺应世界经济发展潮流

“合作经济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潮流。”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只要有商品交换,就必然存在弱势群体被欺凌被损害的现象,人们就会自愿组织起来,兴办合作经济,以多种合作形式抵御市场风险,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取更好的生存发展环境,从而脱贫致富。发达国家农民以法人身份进入市场,在欧盟,农民对外的经济交往,或以农场,或以合作社及其所处加工、流通企业名义出面,都具有规范的法人地位,这就大大提高了信誉度,为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011年第三季度末,全国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48.43万家,实有入社农户3870多万户,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0%。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近两年农村改革发展中的一大突出亮点。而太原市这几年的发展更快,截至2012年5月底,太原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已发展至2349个,行政村覆盖率为91%,入社率为13%,带动农户数为10.88万户,成立联合社4个、资金互助社4个、土地流转合作社93个,合作社流转土地9300亩,大学生创办合作社24个。合作社的迅猛发展有效推动了太原市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目前合作社的发展存在如下问题:

(一)机制欠缺,运行管理失范。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制度约束、财务约束、合同约束、利益分配和风险规避等机制方面还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成员权利义务不明;有些合作社设立登记不规范,有的只办理营业执照,无生产、办公场所,不具备开业资格等。相当数量合作社有名无实,形成“空壳村”,“挂牌社”。比如几个小企业联合注册一个合作社,社员名单都是假的,整个过程中甚至不需要农户的介入。

(二)规模较小,发展程度不高。太原市20人以下的合作社占总数的93%,20-49人的占4.8%,50-90人的占总数的1.4%,100人以上的仅占0.8%,且发展不平衡。经济综合实力较强的县积极性较高、发展较快。如清徐、古交占到全市44%以上。

(三)资金短缺,严重制约发展。会费低、盈利少,发展初期普遍存在资金困难,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迫切需要资金支持,但贷款难、融资难、担保难等问题仍然是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关键因素。

(四)人才匮乏,产品附加值低。合作社的带头人大多文化素质、农技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善经营、懂技术、会管理、乐于奉献的人才比较缺乏。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未结合产业特色形成品牌效应,产品附加值低。多以产品初加工、畜禽养殖、果蔬种植销售为主,且多数主营一种特色产品,产品单一,衍生产品少,没有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经营路线,市场占有率低,竞争力弱。

(五)宣传乏力,农民认知度低。基层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认识不足,导致引导和服务作用小,支持力度不大,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三、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狠抓政策落实,保障健康发展。政府要实现“三个”转变:首先,实现由积极引导向依法服务转变;其次,实现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高转变,通过规范化建设和示范性评定,努力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质量和档次,形成一批组织化程度较高、市场竞争能力较强、带动农民增收效果较好、年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再次,实现由鼓励兴办向积极利用转变,充分运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平台,使产业发展、测土配方施肥、农业标准化、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品牌经营、农民素质教育等落到实处。2010年山西省启动实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358”示范行动,重点扶持300个省级示范社、500个市级示范社、800个县级示范社;山西省各级农业部门将在安排支农资金和项目时,优先扶持省级示范社。

(二)健全管理机制,提升经营水平。设立组织机构,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生产、加工、销售、技术标准、产品质量、日常经营秩序、合作社纪律和利益分配等)。进行责任考核,建立风险经营责任制,开展年度考核。

(三)拓宽筹资渠道,增强融资能力。建立和完善财政长效扶持机制:一是建立财政贴息贷款制度。对贡献突出的合作社,财政予以贴息贷款;二是建立“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授牌制度,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的合作社给予奖励。对内部运作规范、辐射带动能力强、农户增收效果明显的合作社,积极向上级推荐,争取政府示范社项目资金扶持;三是建立合作社带动农村土地流转补贴制度。

(四)培训引进人才,提高社员素质。加强对合作社成员和合作社辅导员的培训,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包括研究生、大学生等。山西省将选100名大学生村官成为“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创办100个大学生村官“创业示范合作社”,创建100个大学生村官“创业示范基地”,从今年起在全省大学生村官中实施“创业行动计划”。山西省目前在岗大学生村官共有1.9万名,其中8419名领办、合办和参与了创业项目。山西省将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与创业大学生村官进行技术对接,采取“一对一”陪伴式帮扶,实行项目技术跟踪服务。大学生村干部可以采取领办、合办、参与三种模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五)加强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结合服务职能,多渠道助导,搭建合作发展平台。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创设自己的网站,开展网络营销,宣传产品和品牌形象,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搭建成员之间、合作社与外界之间信息交流的平台,实行农超对接。

(责编:施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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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0

李娟(1963-),女,1987年毕业于山西大学经济系,中共太原市委党校经济管理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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