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几点思考
2012-08-15李娟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发展
李娟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山西太原 030012)
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几点思考
李娟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山西太原 030012)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改革的第二次飞跃,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发展规模经营。通过合作社对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可以解决农民低卖高买的问题,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经营;市场经济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一项有效措施,是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的一个重要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本文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要性、存在的问题及规范发展谈点个人粗浅的看法。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要性
毛泽东在《组织起来》中说:“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1990年3月3日邓小平与江泽民等谈话讲到:“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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