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腐败现象探析
2012-08-15乔德福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6期
关键词:农村
乔德福
(郑州师范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河南郑州450044)
在我国,村官是指农村的村党支部和村委成员。村官虽然头衔不大,但是却掌握着与村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诸多公共权力。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大部分村官正确运用权力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保持了清正廉洁的作风,在村民中树立了良好的威信和形象。但也有一些村官存在利用职权侵害群众利益,侵占集体财产,挪用贪污集体资金等腐败行为。村官腐败已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中央和地方采取了一些措施,查处了一批腐败村官,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和制约,一些地方的村官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令人担忧。
一、村官腐败的趋势
1.被查处的村官违法乱纪案件居高不下。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发展,尽管村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传统的腐败案件已相对减少,但是近几年,由于农村土地出让、工程项目、农村合作医疗、上级惠农款物等农村、农业管理事务的大量增加,加之农村、农业、农民工作时紧时松,村级选举、财务管理不规范,一些村官蠢蠢欲动,甚至恣意妄为、违法违纪。近几年中央和地方加大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查处的村官腐败案件明显增加,一些地方查处的村官腐败案件居高不下。2003年以来,湖南省共立案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996件;2004年以来,辽宁省共立案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975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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