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民道德建设问题
2012-08-15张迪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6期
张 迪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市情社情研究室,河南郑州450042)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人始终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无论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是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无论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还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都要求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和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一、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必要性。胡锦涛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公民道德建设已经成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当今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人们的生活方式、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化,各种社会思潮相互激荡,使原有的道德标准及其规范约束力悄然发生改变,例如,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产生了大量违纪违规、违法犯罪现象;社会上一些人的思想道德取向更是出现偏差,对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认识模糊、辨别不清,社会诚信降低;特别是在经营领域,假冒伪劣产品时有出现,坑蒙拐骗现象时常发生,严重扰乱着市场经济秩序;人们的法制观念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漠视法律、无法无天的状况;一些地方封建迷信沉渣泛起,出现神权大于政权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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