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控制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2-08-15范浩生纪传印
中国科技信息 2012年7期
范浩生,纪传印
1.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江苏 徐州 221000;2.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0
招标控制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范浩生1,纪传印2
1.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江苏 徐州 221000;2.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0
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的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建设工程计价领域出现一个新的名词——招标控制价,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全面使用招标控制价来控制投标价,在经历了二年多的实践中,我们既分享了这一改革举措给我们带来的诸多好处,但同时也感受到各地在实施招标控制价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针对实践中暴露出的不足之处进行探讨,依据现行的政策依据,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供有关部门及咨询机构参考,以便更好地发挥招标控制价的作用。
招标控制价;标底;围标;问题;对策
1.招标控制价的产生
2000年1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由此滋生了招标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影响了建筑承发包市场的有序竞争。2003年推行工程量计价后,各地基本推行无标底招标,实行合理低标价中标。但在企业定额严重缺乏的情况下,根据什么标准来确定投标报价的合理性,一直是困扰业主和评标委员会的主要问题。为防止投标人围标、串标、抬高造价,我国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最高限价的规定,但在名称上有所不同,包括拦标价、最高限价、预算控制价等,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公布,并规定若投标人的报价超过公布的最高限价,其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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