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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代小说创作中的地理基因问题

2012-08-15张一鸣

世界文学评论 2012年1期
关键词:哈代苔丝故乡

张一鸣

(张一鸣,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中南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本文为中南民族大学中美文学研究科研团队的阶段性研究成果。Email:yiming5000@tom.com)(责任编辑:张雪娇)

所谓“基因”即遗传因子,原本是一个生物学上的术语,指遗传的物质基础。基因通过复制把遗传信息传递给下一代,使后代出现与亲代相似的性状。因此,基因是生命的密码,记录和传递着遗传信息。而文学的地理基因主要是指作家出生、成长和生存的环境,会作为遗传信息在作家的创作中体现出来。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个地区的地理环境,气候、地貌、风物等,会潜移默化地在作家的心灵积累、洗刷、沉淀,逐渐生成一种“根”的文化意识,作家会潜意识地凭借这些要素进行构思和表达。

哈代的小说一直以故乡多塞特郡以及附近的农村地区为背景。多塞特郡曾经是英国历史上一个古王国——威塞克斯王国的中心,哈代从史书中找出这一地名,以多塞特郡为中心,明确地界定了这一王国的疆域:它北起泰晤士河,南抵英吉利海峡,东以海灵岛至温莎一线为界,西以科尼什海岸为边,在纸上构筑起他的威塞克斯王国。哈代在小说中使他的威塞克斯版图与地理学上的英格兰地图重叠,赋予他的小说以地理上的明确性。正如哈代在1912年版《还乡》的“附言”中所表示的那样:文学爱好者可以根据小说的提示,在现实中找到埃格敦荒原(托马斯·哈代:《还乡》译序,王守仁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7年)。

哈代以故乡为背景的小说创作是研究文学发生的地理基因问题的极好范例。作家出生和生存的自然地理环境,对其一生观念、气质的形成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甚至内化到作家的心灵深处。在作家的文学创作中,故乡的山山水水总是萦绕于怀,因此作家总是会在其作品中对故乡的山水与风土人情进行描绘和表现。哈代一生的小说创作都没有离开对故乡古老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和自然面貌的描绘,这是与故乡的山水与风土人情在作家的心灵凝聚成地理基因分不开的。如果说哈代小说中大量存在的自然风景描写是地理基因在哈代小说中的显性体现,

此处要探讨的,主要是通过哈代本人的历史意识、小说中的人物与环境的亲疏关系和小说中有关地质状况的描写三个方面,及其体现出来的地理基因问题。笔者通过具体的文本分析与地理考察,拟阐明哈代的小说创作是如何受地理基因的影响和制约的。

哈代曾经和做建筑师的弟弟亨利一起遍访英国的大教堂,在一篇题为《在伦敦的多塞特》的论文中,哈代把伦敦圣保罗大教堂看作是多塞特的一部分。伦敦圣保罗大教堂是由多塞特郡波特兰半岛上的大石头建造的,因此在哈代看来,伦敦圣保罗大教堂携带着波特兰半岛的地理文化基因:“确实,它已在此伫立了两百多年。但是,在它到达这儿之前,它已伫立或者更确切地说躺在多塞特可能有两万多年了。现在它城市化得多么彻底,整天面对着城市街道的喧嚣热闹,这种情形已延续三、四代人了。但是,有多少岁月它在波特兰半岛日夜面对西海湾的潮水,特别是当潮水在西南部的飓风中拍打岛屿的时候”(Patricia Ingham.Thomas Hardy.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p6.)。在哈代眼里,所有形式的人类建筑,从小木屋到大宅邸和教堂,都是被编码的历史,都是历史的记录,以往的各代人类都留下了他们的印痕。

历史遗迹和历史事件经过时间的淘洗沉淀为一种地理文化基因,对生活于其中的人们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有时候会直接成为作家的创作源泉。《还乡》中的罗马大道就是富含地理文化意蕴的历史遗迹。总所周知,公元1世纪,罗马军队征服了英国,并对英国开始了长达4个多世纪的统治。哈代的家乡多塞特郡所在的英国西南部也在罗马军队统治之下。罗马军队占领英国之后,开始了大规模的建设,修建了许多教堂、房屋、大道等市政建设。多塞特郡境内古罗马时代的芒伯里露天圆形剧场是1705和1706年间当地一个年轻女子因毒死丈夫而被绞死的地点,这一事件后来被哈代应用于小说《德伯家的苔丝》中。

哈代在家乡修建住所麦克斯门时,挖地基挖出了三座椭圆形的坟墓,每一座坟墓里都有一副人类骨架。那些骨架紧紧挤在一起的情形很像蛋壳里的小鸡。这一情形后来出现在《卡斯特桥市长》里:“卡斯特桥的每一条街道、小巷和商业区都宣告着古罗马。它看上去就是罗马,展示着罗马的艺术,隐藏着死去的罗马人。在城里的地上或花园里挖掘一、两英尺就不可能不挖到帝国的某个高个子士兵或者其他什么的,他已静静地在那里躺了1500年了。他通常是侧躺着,在白垩土的椭圆形墓穴里,像蛋壳里的小鸡;他的膝盖顶着胸部”(Thomas Hardy.The Mayor of Casterbridge.Middlesex:Penguin Books Ltd.,1985.p140.)。1500年前的古罗马军队作为一种地理文化基因影响着卡斯特桥的每一条街道、小巷和商业区,使卡斯特桥看上去就是罗马。

哈代的故乡多塞特郡山川秀丽、鸟语花香、环境幽静,哈代热爱自己的故乡,一生极少离开生他养他的多塞特郡。乡村环境固然限制了他的视野,却也使他有机会对自然环境进行深入细致的观察和体会。少年时代的哈代为了上学整整6年时间每天徒步往返于多塞特的乡村原野,对故乡自然山水的深入细致的观察和体会在哈代身上逐渐沉淀为一种情结,或者说是地理基因。哈代常常通过小说中的人物表达他对故乡自然山水的挚爱之情,小说中的主人公往往都是生于威塞克斯乡村、对故乡山水熟悉亲近的男女。

在《还乡》开篇第一章,哈代直接表达了这种人类与环境和谐一致的看法:“人类年轻时不喜欢阴郁昏暗的外部景物,但人类的心灵或许会不知不觉地发现自己与这种景物的关系越来越和谐。高原、大海、高山忧郁的壮美与人类当中比较有思想的人的心情绝对和谐一致……”(托马斯·哈代:《还乡》,王守仁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7年,第5页)。小说中的一个重要人物红土贩子以荒原为家,以野鸟为伴,经常出没于埃格敦荒原的荒山野地,甚至夜里也露宿荒野。他与荒原连成一体,是荒原的一个组成部分,他沉醉于埃格敦荒原的古朴蛮荒,“观察那些飞鸟,…与荒无人烟的地区进行直接交流”(托马斯·哈代:《还乡》,王守仁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7年,第98页)。与荒原环境和谐一致的红土贩子在小说结束时和心上人托玛沁有情人终成眷属,为小说的悲剧性结局抹上了一道亮色。

盖尔和马蒂是《林地居民》的两个主要人物,他们生于林地、熟悉和热爱林地自然环境:“林地最精微的奥秘已成为他们的常识;他们能像读普通文字那样读懂林地的象形文字;对他们来说,在那些密枝茂叶中夜晚、冬天、风和风暴的景象和声息都是些简单的事情,他们早就知道这些事情的起因、延续和规律……”(Thomas Hardy.The Woodlanders.London:Wordsworth Editions Limited Cumberland House,1996.p274.)。对《绿荫下》里的林地居民们来说,各种树木除了外部特征还有声音。小说一开始,哈代就一连用了好几个描述声音的动词来描述冬天里各种树木发出的声音:“微风吹过时,杉树抽泣和呻吟得跟其摇晃时一样清楚可辨;冬青树由于树叶间的内部战争而发出呼啸声;白蜡树在颤抖中发出嘶嘶声;山毛榉在它平滑的树枝上下起落时发出沙沙声”(Thomas Hardy.Under The Greenwood Tree.London:Wordsworth Editions Limited Cumberland House,1994.p3.)。生活于威塞克斯乡村林地的居民们对于自然环境的熟悉和挚爱是作家托马斯·哈代身上地理基因的表现,如果没有作家自身对自然环境的观察和体验,是不可能在其作品中有如此细致生动的描绘的。

如果说《林地居民》中的盖尔和马蒂、《绿荫下》里的迪克·杜威等人物热爱和亲近出生和生活于其中的威塞克斯乡村自然环境的话,像菲次皮尔斯这样的外来者由于缺乏威塞克斯地理基因而对其自然环境感到枯燥乏味。他跟那里的每一样东西,无论是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都缺乏一种历史的联系:“他不知道窗户外看上去如此灰暗的的田野曾经被什么样的人穿越过;他无法回忆是谁的嘎吱作响的犁耕过那些土块,是谁的手种植了对面山峰上的树,是谁的马和猎犬踏过林下的灌木树丛,是什么鸟影响了那次特别的休息”(Thomas Hardy.The Woodlanders.London:Wordsworth Editions Limited Cumberland House,1996.p103.)。

哈代对故乡乡村环境的热爱也通过他对城市的态度体现出来。与对威塞克斯乡村的精心描绘相比,哈代对城市的描写是粗略的、印象式的。哈代整个少年时代唯一一次离开多塞特的旅行是在他9岁时陪护母亲去拜访玛莎姨妈。旅途中,他和母亲住宿在伦敦的一家屠宰场附近,《无名的裘德》的宰猪场景就是这段经历的写照。这次夜宿伦敦的感受也是哈代对于城市的初次体验,后来在哈代的小说中城市始终只是一个与威塞克斯乡村世界相对立的地理存在。《一双蓝眼睛》的女主人公埃尔弗丽德对伦敦匆忙一瞥,然后毅然逃离,留下的是烟囱林立、灰暗阴沉的刺目印象。

19世纪天文学、地质学和进化论等领域的科学发现对哈代的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哈代早期的视野被局限在多塞特地区,他观察得再仔细,也只能观察足迹所到之处,四季变换的精妙。1869年,哈代的好友兼导师霍勒斯·莫尔赠送给他一本《地质学奇迹》,并建议他阅读。这本书改变了哈代对物质世界的看法。从此,哈代在观察自然景观时,逐渐认识到在树木、植物和动物等自然表象下面还存在着更为基础性的地质结构,这种地质结构构成了树木、植物和动物等生存和发展的环境。透过每一处风景,哈代都能够看到潜藏于深处的地质结构。

《还乡》的第一章专门描写埃格敦荒原千年不变的蛮荒状态:“放眼望去,只有高低起伏、灌木丛生的荒野映入眼帘,……周围上下的一切,跟天上的繁星一样,从史前时期以来就未曾有过变动”,“除去一条古老的公路和马上就要提到的一座更为古老的古冢——它们本身因为持久不变,几乎成为自然产物——荒原上哪怕是极细小的高低不平之处,都不是斧凿、犁耕、锹挖的结果,而是因了最近一次地质变迁的造化之功作成而一直保持到现在”(托马斯·哈代:《还乡》,王守仁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7年,第7页)。这里,哈代不仅看到了荒原表面的物象,同时也洞察到了深层的地质结构。

在《苔丝》中,塔布篱和棱窟槐这两个地方不同的地质条件隐喻性地构成了苔丝在这两个地方截然不同的人生境遇。塔布篱伐尔河谷肥沃的冲积土壤里生长出繁花盛草,河谷空气的湿热和植物的多汁不仅激发了安琪儿和苔丝之间的爱意,也滋生了奶场上所有挤奶女工焦灼的欲望:“冷酷的自然法律,硬把情感塞给她们,叫她们在那种情感残酷暴虐的压制之下,像害热病一样,辗转反侧。这种感情,既不是她们自己想得到的,又不是她们自己情愿有的”(托马斯·哈代:《德伯家的苔丝》,张谷若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第222页)。

苔丝和她的伙伴们严冬在棱窟槐的劳作和贫困是由棱窟槐那个地方的地质条件决定的:“苔丝和她的同伴刨瑞典萝卜的那块地,有一百多英亩那么大,在那一带的农田上,它的地势最高,本是那一片白垩质地层里一道矽石岩脉,突出到砂石混杂的地面上,上面净是松松的白色棱石,成千累万,像球茎、新月……灰白的脸往下看着褐黄的脸,褐黄的脸往上看着灰白的脸,上天下地,成天价相对无言;它们中间,除了她们两个女工,像苍蝇一般在哪儿爬动,就再没有别的东西了”(托马斯·哈代:《德伯家的苔丝》,张谷若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第421页)。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出生和成长于一定的自然环境中,我们每一个人身上都存在着一定的地理基因。作为生存于地球这个大家园的人类,我们每一个人对地球家园里的山川、树木、河流、湖泊都心存眷念。托马斯·哈代通过描绘他的威塞克斯王国记录着故乡多塞特郡以及附近农村地区的地貌风物,既表达和传递了作家本人身上的地理基因,也唤醒了潜藏于世代读者心灵深处的对自然山水的眷念之情,也许这正是哈代小说所具备的穿越时空的不朽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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