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的“尤利西斯”——《热爱孩子的男人》的文体风格剖析
2012-08-15郭志军西华大学外国语学院成都610039
名作欣赏 2012年6期
关键词:小说
⊙郭志军[西华大学外国语学院, 成都 610039]
作 者:郭志军,硕士,西华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英美文学及澳大利亚文学。
《热爱孩子的男人》描述的是一个在华盛顿的美国家庭悲欢离合的故事,但故事取材于斯特德在澳大利亚青少年时期生活的经历,具有很强的自传性质。小说淋漓尽致地描绘了让人窒息、充满浓重火药味气氛的波利兹一家。聒噪不休的父亲萨姆,用一堆他自创的语汇和疯狂的家规来巩固他在孩子中如同太阳一般的崇高地位。妻子亨妮则是自怨自艾、有点神经质的母亲形象。她不停地抱怨经济上的入不敷出,抱怨丈夫的无能,与丈夫话不投机,两口子经常陷入冷战。以大女儿路易为代表的孩子们则是父母关系恶化下的替罪羔羊,成为家庭暴力下的牺牲品。《热爱孩子的男人》叙述条理清晰,人物刻画栩栩如生,在小说文体的创作构思方面值得借鉴。本文尝试从小说叙述视角、话语表达方式及修辞特点三个方面探讨《热爱孩子的男人》独特的文体风格。
一
“在小说、戏剧等叙事类文学文本中,无论用第一人称、第三人称,抑或是第二人称,大都是用的虚构的叙述者。”一般来说,小说中的叙述者可以采用第一人称,也可以采用第三人称。在《热爱孩子的男人》中,斯特德主要采用第三人称来叙述故事情节。在这种叙述模式中,叙述者不是小说中的人物,而是作家的“代言人”,处于无所不知的状态,即无所不知的叙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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