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小企业对内部控制认识误区及对策
2012-07-26寿国文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11期
寿国文
一、我国企业内控制度的发展状况
2006年7月,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牵头,由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起成立了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
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并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同时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
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在北京召开联合发布会,隆重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该配套指引连同2008年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共同构建了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自2012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将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时,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
二、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及目的
根据国家2008年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定义,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将内部控制的划分为三类,即内部环境类指引、控制活动类指引、控制手段类指引,基本涵盖了企业资金流、实物流、人力流和信息流等各项业务和事项。
其中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支配着企业全体员工的内控意识,影响着全体员工实施控制活动和履行控制责任的态度、认识和行为。内部环境类指引有5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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