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隐私保护行为意向的影响因素研究
2012-07-19李文鹣崔翀翀
华东经济管理 2012年6期
关键词:研究
谢 刚,李文鹣,崔翀翀
(江苏大学 管理学院,江苏 镇江 212013)
一、引 言
网络隐私可以描述为网络使用者不愿被他人知悉的个人网络数据,不愿被他人干涉的个人网络行为和不愿被他人侵入的个人网络领域[1]。网民在互联网上的所有活动,如申请邮箱、注册网站会员名、进入聊天室、游戏厅时填写的个人资料;在QQ、MSN等即时通信工具、社区论坛、博客、微博等网站上发表的日志、文章,历史上网痕迹等都是个人在网络环境下的个人隐私[2]。互联网的开放性,网络购物和网络社交的便捷性,使网民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众多方便的同时,也使得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着威胁。可是,《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19)表明:中国网络对互联网个人隐私保护的满意度调查中不满意的仅占28.8%,非常满意的占8.8%,比较满意的占42.8%,一般的占37.6%;网民对互联网最反感的10个方面中,隐私泄漏仅占4.9%,排在倒数第二位[3]。这些情况反映,绝大部分网民的自我防范意识不强,对网络隐私保护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最近几年,由网络引起的隐私侵权案例也越来越多,如“烟草局长日记”、各种“人肉搜索”等案件。网络隐私保护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那么,什么因素将影响网民的网络隐私保护意识和隐私保护行为呢?
现有文献的研究很多都是从法律学、伦理学、技术安全这些角度来探讨网络隐私保护。卜松涛研究人肉搜索行为和隐私权侵犯问题[4]。马特提出网络环境下海量数据库个人资料保护的问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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