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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议农村财务“双代管”中的账户设置

2012-07-19廉锋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2期

廉 锋

农村财务“双代管”在大部分地区已实行很长时间了,“双代管”模式取向正确,使农村财务管理步上新台阶。财政部制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已明确规定了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科目,笔者就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农村财务“双代管”中的账户设置发表自己的思考。

一、建议恢复村级“银行存款”账户

取消村级“银行存款”账户,改变了会计科目的意义。根据《村民自治法》的规定,村级是一级自治组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因此其账务的设置应该是独立和完整的,取消村级“银行存款”账户意味着村账资金成了代管中心的“托管资金”会计核算科目的改变导致了资金性质与核算意义的改变。

取消村级“银行存款”账户,弯转了资金到账程序。消村级“银行存款”账户后,一切外来资金与上级拨付都必须通过代管中心的账户走账,同样款项到账后,还要通过代管中心的认账与通知,村级才能办理入账手续,款项才算真正到了村。这样没有村级“银行存款”账户直截了当,形成了资金到账弯转问题,也正是这一弯转,形成了资金的长期搁置,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取消村级“银行存款”账户,造成了会计管理失效。农村财务“双代管”是指账务、资金的“双代管”,未使用“银行存款”科目而以“现金”科目核算,从而导致核算不实与资金失去控管。资金管理的实际运作只是象征性控管,游离于账务核算之外,代管中心内部出纳与会计相互脱管,且无账可对,专户资金的任意存取、调度,乃至串户与挪用现象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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