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税在非点源污染控制中的应用
2012-07-14张巨勇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5期
张巨勇
长期以来,我国的环境管理体制中存在着“重点源、轻面源;重工程、轻制度”的缺陷。然而,随着对点源污染的有效控制,环境污染源的结构发生了悄然变化,非点源污染成为影响环境质量的根源;而且,我国目前非点源污染十分严重,且各驱动因素仍然有增无减。如何有效地控制和管理非点源污染已成为环境整治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非点源污染及其经济控制手段
美国《联邦水污染控制法(修正案)1972》对非点源作了如下解释:非点源是一种分散的污染源,其污染物的构成来自一个大范围或者大面积。实际上,非点源污染有狭义的和广义的两种理解,狭义的通常限定于水环境的非点源污染,广义的指各种没有固定排污口的环境污染。目前,应用于非点源污染控制的经济手段主要有如下几种:环境税、排污权交易、成本分摊或使用者收费、信贷、补贴和价格。
二、环境税的应用
环境税是指所有能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各种税收的总称,既包括为实现环境目的而专门征收的税收(狭义的环境税),也包括其他并非以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但却对环境起到保护作用的税收。它不仅包括污染排放税、自然资源税等,还包括政府影响某些与环境相关的经济活动的性质和规模的税收手段。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环境税的课征对象应是直接污染环境的行为和在消费过程中会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目前世界各国应用环境税的经验如下:二氧化硫税、二氧化碳税、水污染税、固体废物税、垃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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