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在财务会计中的运用
2012-07-14王怀阳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5期
关键词:企业
王怀阳
2006年推行的新会计准则中的具体准则是根据基本准则制定,包括三类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和报告准则。新会计准则是继1993年会计改革后又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计改革,它的实际运用对企业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和现实意义。
一、新会计准则在具体准则上的主要变化
新准则体系中主要有无形资产、资产投资及减值、企业合并及财务报表等五项具体准则,新准则调整了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报表基本理论以及金融工具准则。基本准则修改了适用范围,财务报告目标及基本会计准则依据会计基本原则的要求。而具体准则的改变则主要表现为:
(一)存货
新会计准则中改变了原有存货“后进先出”的存货流转方法,明确规定了四种存货结转的计价方法,分别为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会计人员在实际运用中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利用职业判断选择能够公允体现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资产状况的方法。
(二)资产确认
在资产的确认条件中资产应为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具体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改变以往企业不享有资产所有权,即不再计量和报告上视为其拥有资产。而是要求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加以判断。从其经济实质考虑,资产是否能够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如果可以,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上应视为企业拥有资产,列入资产负债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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