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音乐教学中的德育渗透
2012-07-13吕演
教育界·上旬 2012年8期
吕演
《乐记》云:“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荀子认为音乐可以“正身行、广教化、美风俗”。的确如此,音乐教育的最大特点是培养学生的审美。通过美感教育来启发学生的道德情操,这是其他各门学科所不及的。音乐课的思想教育要体现在与音乐艺术的美感为一体来进行,使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能逐渐形成正确的审美观,培养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提高分辨“真”与“假”,“美”与“丑”,“善”与“恶”的能力。使学生在思想、道德、性格、情操、修养各方面发生变化,培养一种爱憎分明的道德情感和自觉的道德信念。
一、在音乐中陶冶性情
音乐具有形象性、情感性、愉悦性三大基本特征,它主要是在音的运动与结构中让人们感知美、享受美。学校音乐教育应注意抓住音乐的基本特征,让学生充分享受一切美的音乐,做到以乐怡性,让他们欣赏、感受、体现、创造音乐的美,用音乐之美陶冶性情,树立健康的审美情趣。如《美丽的太阳花》《快乐的节日》《我们的田野》等少儿歌曲,那优美的旋律、轻快的节奏、明亮的音调会使少年儿童情不自禁地进入歌曲的情境之中,引发愉悦心理;古筝独奏曲《渔舟唱晚》,唤起了学生们许多形象记忆。“我们好像看见渔舟击水、扬帆摇橹如飞,浪花四溅,流水声、渔歌声此起彼落,相互交织,呈现出的是一 片欢畅、热闹的场面;曲调优美、节奏欢快的《七色光之歌》,词作家李幼容首先给孩子们视觉上提供了七个基本色相,红、黄、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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