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直接投资的地区差异与影响因素探析——基于1995-2010年中部六省面板数据
2012-07-09李佳佳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2012年6期
李佳佳
(安徽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
作为连接东西部的桥梁和纽带,中部六省资源丰富、人口众多、交通便利,区位意义十分重要。2009年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的批复》,正式批准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中部地区的加速崛起是我国经济布局均衡和协调发展的坚实支撑点,而FDI 在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资源的综合利用中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截至2010年,中部地区FDI 带来的GDP 产值占该地区GDP 的比重已达21.20%,呈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外商直接投资不仅推动了经济的增长,还带来了管理方式的创新以及生产方法的优化,并能促进一个地区产业结构加速优化升级,从而为加速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提供有益经验。
一、理论综述
外商直接投资起源于19 世纪上半叶,而外商直接投资理论则形成于20 世纪60年代初,其公认的奠基人是美国学者海默(Stephen H.Hymer)[1],他首先提出“垄断优势理论”,标志着外商投资理论的兴起。海默认为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不同,证券投资只涉及资金的转移,而直接投资包括技术、知识、管理等一揽子资源的转移以及相关资源的控制。该理论提出企业走向国际化的主要动机是为了充分利用“独占性的生产要素”优势,控制国外经营,籍以控制东道国的市场。跨国企业从事对外投资取得成功的企业多是垄断性质较高的企业,他们具有垄断优势,例如聚集经济效应、上游原材料控制、品牌优势、生产多样性、分销渠道网络化、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及人才优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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