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BOT项目的会计处理
2012-06-25田育岽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2年3期
□文/王 东 田育岽
(中海油能源发展采油服务公司 天津)
BOT 是英文 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通常直译为“建设-经营-移交”。BOT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一、BO T项目的特征分析
BOT并非是一种新生事物,它自出现至今已有300多年历史,并且曾被西方发达国家广泛采用。BOT模式的特征如下:
1、企业基于许可取得通常由政府部门承担的建设和经营特定基础设施的专营权(由招标方式进行)。
2、由获专营权的企业在特许权期限内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并用取得的收益偿还贷款。
3、特许权期限届满时项目公司须无偿将该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
根据特征,BOT模式多用于投资额度大而期限长的项目,一个BOT项目自确立到特许期满往往需要十几年或几十年的时间。在这种模式下,项目投资建设主体(特许经营期内的运营主体)并非项目产权主体。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如何确认投资形成资产的属性,决定着投资成本的计量和摊销方法,进而影响到项目运营收入和成本配比的合理性。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以下简称“2号解释”),对企业采用BOT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涉及的核算进行了规定,明确了BOT项目业务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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